我省出台森林火情早期处置规范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雅惠]

(浏阳市大围山,护林员对森林火情进行早期处置演练。)

华声在线9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处置森林火情,我省制定出台《湖南省森林火情早期处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今天,省林业局发布消息,全省各地国有林场、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等遵照《规范》,积极开展森林火情早期处置演练。

《规范》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经营单位、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对规模较小、尚未失去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根据预判不需启动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森林火情,开展早期处置工作,包括对火情的监测、核查、反馈以及积极实施早期扑救。

(近日,湘乡市东山街道双先村成功对森林火情进行早期处置。)

《规范》要求,生态护林员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村级林长报告,村级林长组织生态护林员、群众性扑火队伍开展早期扑救。

森林火情发生后,村(社区)无法扑灭,应向乡镇(街道)或森林经营单位报告,由乡级林长组织乡镇(街道)、或森林经营单位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扑救,并视火情发展情及时请求县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值接到乡镇(街道)支援请求,或火情发展达到启动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IV 级响应条件,火情早期处置阶段自行终止,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扑救。

“按照《规范》开展早起处置,既可实现对森林火情快速响应,又能保障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对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原则、处置任务与主要力量、处置流程、处置技术措施、早期处置装备等6个方面均提供详细操作指南。

目前,全省林业部门已铺开专题培训,省内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均要在10月1日前开展两次以上森林火险早期处置应急演练。

责编:周培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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