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周玮师 )酒店服务员遭遇房客敲诈选择报警,面对调查却支支吾吾,结果更是因此获刑。10月16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获悉,报警服务员龚某球既是敲诈勒索的受害者,又是盗窃的嫌疑人。
(房客引诱服务员盗窃的钱包和现金。通讯员 周玮师 提供 )
面对房客敲诈,“惯偷”被迫报警
龚某球曾因犯抢劫罪获刑,服刑期满后应聘成为长沙开福区某酒店的客房服务人员,却没改掉小偷小摸的习惯。
2023年5月20日,龚某球上班期间,持工作房卡进入酒店2007房间打扫卫生时,发现房客放在屋内的2200元人民币和5000元港币现金。龚某球动了歪念,顺走了这些现金。
打扫完毕,还在收拾工具的龚某球突然被房客拦下,“你偷了我的钱,我有监控视频,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房客的强势让龚某球十分害怕,试图将所窃现金归还以获取谅解,但对方不接受,以报警相威胁,向龚某球索取人民币1万元。为息事宁人,龚某球被迫按要求把盗窃的钱和1万元交给房客。
事后,龚某球小心翼翼地出入酒店工作,平静了数日,发现房客确实没有报警,又开始“手痒”了。5月24日,在打扫酒店其他房间时,又窃走了房客留下的现金,没想到走出房间后,再次遭遇房客敲诈,龚某球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涉案人员到案后,侦查机关经调查取证,以周某友等4人涉嫌敲诈勒索罪、龚某球涉嫌盗窃罪将两起案件移送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两名房客在短短几天内以同样的手法威胁龚某球勒索钱财,并非“巧合”。检察官询问证人及走访现场,事实真相浮出水面。
(用来敲诈使用的摄像头。通讯员 周玮师 提供)
带着摄像头入住,只等“猎物”上钩
原来,酒店一名工作人员与龚某球共事时,发现其有盗窃酒店客人财物的习惯。在日常聊天时,他将此事告诉了朋友周某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周某友随即与朋友韩某、邓某建商量,打算大“敲”一笔。
2023年5月20日,周某友提供监控设备和现金,韩某提供现金,邓某建在酒店开房,刻意将现金放置于房内,在房内安装摄像头后离开房间。3人通过监控确定龚某球盗窃现金后,邓某建迅速回到酒店,找龚某球要回被偷的现金,以报警相威胁敲诈勒索人民币1万元。事后,邓某建分得3100元,剩余6900元由韩某和周某友分赃。
获得了不义之财,被害人还不敢报警,这样的“好事”令3人沾沾自喜,又将此事告诉了另一朋友陈某秋。陈某秋十分心动,向韩某、周某友借了现金,照葫芦画瓢在酒店布好陷阱。
果然,龚某球又“上钩”了。陈某秋通过监控确定其盗窃现金后,返回酒店向龚某球要回被偷的现金,以报警相威胁敲诈龚某球8万元,后因龚某球不同意改为3万元。此时,龚某球意识到,自己被人盯上了,迫于无奈选择了报警。
9月15日,开福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周某友、邓某建、韩某、陈某秋涉嫌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龚某球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周某友、邓某建、韩某、陈某秋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3个月拘役到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而龚某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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