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灿说交通|优先通行≠免责,救护车被撞翻还要负全责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虢灿]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虢灿

救护车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小车撞翻,谁来担责?

10月25日,怀化一辆救护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并闯红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翻。事发后,交警根据现场调查勘察,认定救护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此,救护车司机表示不理解,认为自己驾驶的是特种车辆,可以不受行驶路线和信号灯的限制。

交警解释说,救护车虽然相比其他车辆享有一定的优先道路通行权,但前提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以,并且要确保安全。事发当时,救护车并未在执行紧急任务中,且未确保安全通行。因此,发生事故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确保安全前提下才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并且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即使是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也需要谨慎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其他驾驶员在遇到执行任务特种车辆时,在保持安全前提下进行避让,如果因此产生了交通违法比如实线变道、闯红灯等,可以到交警部门申诉后核销。

责编: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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