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丁车手死亡案索赔220万元》后续 一审判决两被告共赔135万余元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吴陈幸子]

《卡丁车手死亡案索赔220万元》后续

一审判决两被告共赔135万余元

场地业主方和赛事主办方平均承担责任;家属将在收到判决书原件后与律师商量下一步

潇湘晨报记者吴陈幸子长沙报道

2022年12月24日,在株洲国际卡丁车场举办的第五届24小时卡丁车耐力赛中,来自南京的33岁车手江某突发意外,其驾驶的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后失控撞上立柱,江某头部受到猛烈撞击,经抢救无效去世。

2023年4月12日上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江某家属索赔220万余元。赛事主办方和指导单位、赛道设计方及救护车所属医院等七方应诉。9月3日,记者从江某车队队友陈先生处获悉此案判决结果,场地业主方和赛事主办方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共向原告赔偿135万余元。江某家属收到判决书原件后将和律师商量下一步措施。

队友及家属质疑场地安全隐患

第五届24小时卡丁车耐力赛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在株洲国际卡丁车场进行。据其现场宣传物料显示,第五届赛事指导单位为湖南省赛车运动协会、株洲市体育总会,主办单位为株洲国际卡丁车场。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江某队友王先生告诉记者,该比赛是一个24小时的卡丁车耐力赛,采用接力的模式,“车手轮流上场”。据王先生所知,车手江某有五六年驾驶卡丁车的经验,是一个相对专业的车手,也经历过大小赛事。“不存在新手上场不懂规矩的情况。车手的防护设备也是齐全、合格、符合赛事国际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及在有效期内的。”

江某是第四位上场的车手。“上场几分钟后,开了几圈,然后从最后一个弯道进入赛车场大直道的时候,在直线上,因为很多赛车拥挤、碰撞而导致车辆失控,然后直直撞到了龙门架上。”王先生说。据CT报告和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头部受到强烈撞击是导致江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龙门架的柱子离赛道非常近,只有一个象征性的隔离带,起不到缓冲作用,以致车子失控后车手整个人全速撞击在那个钢柱上。而且缓冲区域内的钢柱底部的水马内根本没有水,其他部位直接裸露,没有按相关标准布置缓冲及安全设备。”事发后,江某所在车队队友和家属质疑赛道存在安全隐患、意外发生时现场救援不及时等,协调无果后,将赛事主办方和指导单位、赛道设计方及救护车所属医院等七方告上法庭,索赔220余万元。

记者曾赶往4月12日庭审现场,庭审期间提到,江某事发当天并未购买保险。江某车队所属俱乐部负责人陈先生作为原告证人提出,保险由主办方统一组织购买,车手扫码支付,但比赛当天并未接到任何购买通知。对此,主办方辩称参赛手册中有明确说明报名费和每日保险费用需分开缴纳。此轮庭审中暂未就此争议得出结论。

江某父亲江先生曾告诉记者,江某为家中独子,还未成家,一直与他们俩一起生活。江某去世后,其在家中所有物件都还保持原样,还未对其遗物进行整理。

暂无有效证据证明其他被告存在过错

据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此案分别于4月12日、5月17日、6月8日三次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江某所在俱乐部车队队员按时完成了赛前车检。2022年12月24日22时47分30秒,正在正式比赛过程中的江某驾驶卡丁车在变道过程中与前车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向左前方漂移出赛道,并撞上信号灯架(龙门架)左侧立柱,当场流血昏迷。当晚22时52分,由赛事主办方委托的救护车抵达现场,去往的第一家医院无人接诊,随后救护车司机通过手机导航赶往就近医院。23时19分,江某被送入医院急诊进行抢救。病情危重,后因该医院ICU均无床,于次日3时56分被送往另一家医院重症医学科,随后因抢救无效于20时26分被宣告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经法院认定,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交通费等在内,原告产生的损失合计为1352647元。

作为案涉场地的所有权人及委托方株洲赛车场开发公司明知场地建设不规范,可能对参赛者带来危险却放任危险的发生。

作为此次赛事的举办方和管理者株洲赛车场开发公司,一方面未能对赛场的设施设备尽到规范管理和使用的义务,未及时排除可能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没有妥善安排赛事的应急和救援保障措施。

法院确定由此两方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另五方被告暂无有效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或与江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9月3日,记者从江某车队队友陈先生处了解到,江某家属将在收到判决书原件后与律师商量下一步措施。

责编:金灵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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