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22日讯(通讯员 项炜 全媒体记者 黄娟)9月22日,长沙市纪委监委官微“清廉长沙”发布消息:为在全市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冯正和醉酒驾驶问题
2022年7月10日凌晨,冯正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3毫克/100毫升。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决定对冯正和不起诉。2023年2月,冯正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2.芙蓉区火星行政执法中队原执法干部朱跃东醉酒驾驶问题
2021年10月5日晚,朱跃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5.7毫克/100毫升。2022年10月,朱跃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2023年5月,朱跃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长沙县湘龙街道石子社区物管专干郭宏威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12月,郭宏威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2月10日晚,郭宏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值检测为69毫克/100毫升。2023年3月,公安机关对郭宏威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郭宏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原机关党总支书记陶礼酒后驾驶问题
2022年12月17日凌晨,陶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值检测为64毫克/100毫升。2022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对陶礼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陶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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