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综合 长沙市政府网站9月7日公布《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严控城市树木迁移砍伐。严格设计把关,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技术审查标准和技术导则,严格把控种植设计和树木选择,源头控制过度密植、随意迁移砍伐大树等建设行为。严格绿化审查,城市更新中必须做好树木保护,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大树,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砍伐树木的,按照能修不迁、能迁不砍的原则,优化施工方案,有效保护树木,并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由区级审批管理迁移、砍伐城市树木50株或以上的,需报经市城管执法局同意。严格批后监管,市、区两级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未经审批批准占用绿地和迁移砍伐树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市、区两级要建立中转苗圃,对公共绿地迁移树木实行全过程监控。严禁擅自移植、采伐等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境的行为,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在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施工,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意见》还提出,建设智慧园林。加快智慧园林平台建设,实行市、区两级联动,通过基础数据采集、决策分析,实现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监管、行政审批、应急处理、绿地维护、树木巡查、智慧公园、园林科普等智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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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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