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合规改革试点提升企业防范违规风险能力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卢小伟 吕亮]

华声在线11月5日讯(记者 卢小伟 通讯员 吕亮)11月4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诚心诚意听民声,我为民企办实事”检察开放日活动暨新闻发布会,围绕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为民营企业家解疑释惑、解难帮困,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从“价值、功能、举措”三个方面介绍了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他指出,改革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企业治理,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企业防范违规风险能力。

什么是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获悉,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湖南纳入企业合规改革第二期试点范围。之后,省检察院迅速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长沙市检察院及所辖的9个基层检察院,岳阳市检察院及岳阳市岳阳楼区、云溪区检察院,郴州市检察院及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探索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和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截至目前,各试点检察院陆续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已有16件案件经省检察院审批,启动企业合规改革程序办理。

卢乐云表示,省检察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稳妥有序扩大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适用的罪名。同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总结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培育,为推动立法积累湖南实践经验。

下一步,全省检察系统将认真总结前期探索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拓展改革试点,使更多企业能及时分享政策红利,助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同时,将进一步健全企业合规改革的运行机制,预防司法腐败和履职风险,严防把改革作为逃避司法追究的渠道,真正达到促进企业合规意识全面构建的目标。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民营企业家、律师、媒体记者等各界代表参加了本次检查开放日活动。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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