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向王某某、黄某某、欧某某发放了1500元悬赏金。
原来,自2018年以来,赵学某作为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人民法院的依法传唤置若罔闻,在多次实地寻找无果后,2020年8月3日,依法决定对赵学某发布悬赏令。悬赏令一经发布,就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发,很快就收到了反馈。8月15日,承办法官接到了王某某等人电话,“你们法院悬赏的人我们找到了,现在我们准备送他到法院来。”
据了解,赵学某被移送至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后,当天就履行了3万元执行款,剩余执行款也在及时跟进处理中。
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易悦介绍,发布悬赏令是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一项惩戒措施,有利于引导知晓财产线索的知情人积极举报,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隐匿财产行为,能够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让其无所遁形。凡是举报被悬赏人准确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将给予相应奖励,法院也将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严格保密。
(向 进 王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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