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春季开学教育收费督查通报发布
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收费行为基本规范
湘潭在线7月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超)5月底到6月初,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对2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督查。7月7日,市发改委发布的督查通报显示,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收费行为基本规范,但也发现个别学校存在收费公示不规范、代收费收取不规范,以及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提前收取预定学位费冲抵学费等现象。
春季开学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湘潭市今年春季教育收费政策,并加强了对教辅材料、学生自愿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生食堂等方面的管理。这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督查内容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是否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教辅材料征订是否规范;教育收费台账、票据等是否完整;校内课后服务计划是否完善合理;校服采购协议、质检报告是否完备;民办学校定价制度、程序、成本资料是否完善以及建档立卡学生优惠落实情况。
督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教育收费公示不规范、代收费收取不规范、寄宿费收费不规范,部分民办学校或幼儿园存在提前收取预订学位费冲抵学费情况,未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学费标准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责令相关学校(幼儿园)进行整改。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还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各中小学校开学后各类收费的动态监管力度,对顶风违纪或整改不力的行为进行通报,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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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