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出台依法防控疫情“十条意见”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李卉 张亮 邓鼎妮]

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及时公开受赠财物来源与去向

株洲晚报讯(首席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张亮 邓鼎妮)为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昨下发2020年的“1号文件”——《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深化思想认识、健全法律制度、依法实施管控、规范严格执法、强化司法保障、扩大法治宣传、加强法律服务、坚持综合法理、正确引导舆情、压实工作责任10个方面,对全市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要重点针对当前疫情处置工作中所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依法依规开展应急处置措施提供法律制度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组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法律顾问组,为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政策性措施和有关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处理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林业部门要全面封控隔离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严禁猎杀、运输、交易、展演野生动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下达提醒告诫函等方式,督促市场经营单位明码标价,合法经营。以高压态势强化对疫情防控物品的监管,加大对重要产品商品、食品药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产品供应和质量。

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网信、工信、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卫健、商务、海关等部门持续深化“三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生产流通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突出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意见》明确,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以及直接受赠的医疗单位要通过媒体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受赠财物的来源与去向,满足捐赠人及社会的知情权和关切,确保受赠财物的派发规范有序、使用及时有效。

责编:金灵

来源: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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