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育、医疗保险有调整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郴州日报11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芝娟 通讯员 颜红宇)11月1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工作已于本月启动。
据了解,新的政策出台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调整为8.5%,同时取消生育保险0.5%的单位缴费费率,其他险种缴费费率保持不变。所有医疗生育待遇,仍维持原标准不变。自11月1日起,除已经产生的数据外,所有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统一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原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仍暂按原8%的单位缴费费率进行缴费。市本级参保职工如需补缴2004年4月(生育保险启动时间)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时不足缴费年限的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时,暂按原8%的单位缴费费率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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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