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虚开金额价税合计2.76亿元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宋凯欣 刘平]

虚开增值税发票逾2亿元被查

潇湘晨报郴州讯 近日,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共抓获嫌疑人23人,涉案虚开金额价税合计2.76亿元。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起诉。

2016年10月17日,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侦办一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起,多次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签订虚假合同,进行虚假的资金往来,虚开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2016年10月27日,郴州市局经侦支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在对该公司税务、工商、银行等资料进行查询时,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某平有所察觉便潜逃。

在严密调查与摸排后,民警查到2017年10月13日晚胡某平曾乘坐朋友的车辆回到郴州。于是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最终在郴州市某花园小区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平抓捕归案。

主犯落网后,为将该案的资金流向、发票流向等情况查得清清楚楚,专案组历时15个月,调取的证据资料多达123卷、案卷多达2万余页,终将案件查清。同时,民警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一一抓捕,截止到2018年11月20日,民警辗转广东、湖北、广西、江西、云南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潇湘晨报记者宋凯欣通讯员刘平

案情

为130多家公司虚开发票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胡某平于2013年8月,出资4万元,从邓某辉手中购买了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并变更法人代表及股东,以个人单独出资的形式经营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在胡某平经营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期间,公司仅聘请会计王某湘和出纳谢某竹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做账和申报纳税,而胡某平则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联系业务。其在资兴市财政局租用两间办公室作为办公用地,公司并无实际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

经查,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胡某平在辉某公司没有发生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联系或者他人介绍为资兴市、桂阳县、临武县、宜章县以及广东、广西、江西等多地的130多家公司虚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多达1648份,涉案价税合计2.76亿元。

2019年1月15日,该案移送至检察院起诉。

潇湘晨报记者宋凯欣通讯员刘平

责编:周泽中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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