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原名誉院长获刑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潇湘晨报益阳讯 12月12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党委委员、名誉院长全智华受贿案。被告人全智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被告人王萍(全智华之妻)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被告人全智华、王萍受贿所得赃款2015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全智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开发建设工程项目、销售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王萍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615万余元、美金15万元、澳元46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01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王萍与被告人全智华共同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715万余元。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全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王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两人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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