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车窗抛物,应成为基本素养
近日,在五一大道上,交警正在路面执勤,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整治。
11月26日,长沙晚报第414期《你说话吧》栏目邀请各方代表,共议“整治车窗抛物”话题。
主持人语
本月《你说话吧》栏目重点关注文明交通话题。车窗抛物是一种城市文明陋习,不仅产生大量垃圾、损害城市文明形象,而且可能直接或间接妨碍其他车辆行驶、加大环卫工人的安全风险,甚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然而对此,少数驾驶人和市民却不以为然,在他们眼里,车窗抛物的动作分外潇洒,就算被处罚了仍我行我素。那么对这类行为,我们该怎么看呢?它的症结在哪里,又该如何整治?11月26日下午,长沙晚报第414期《你说话吧》栏目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邀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麓区文明办相关领导与基层交警、驾校负责人、司机和市民代表一道畅谈“整治车窗抛物”的话题。
讲述
车窗抛物,置他人安全于不顾
张翔(湖南龙骧巴士驾驶员):我分享一个亲身经历。有一次我带家人去南岳旅游。正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面一辆大货车的司机丢了个易拉罐出来,刚好砸到我的挡风玻璃。我赶紧急刹车停下来,当时,我们都被吓到了,因为车速那么快,只要一个很小的东西,就可能酿成事故。
王春华(天心交警大队铁骑中队民警):就在前几天,我在环线上巡逻,曾现场查处过一起车窗抛物行为。当时,一名驾驶员从车窗丢出一枚烟头,刚好扔到我新换的警服裤子上,烫了一个洞。我对其进行了现场处罚和教育。
喻江(长沙众通驾校负责人):车窗抛物还影响市容,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他们要在车流中穿梭打扫,安全风险因此增加。
胡海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车窗抛物,置他人安全于不顾,交警部门作为整治不文明交通的主力军,严查严治这类行为责无旁贷。从11月9日开始,截至本月26日,全市共查处车窗抛物行为592起,其中驾驶员违法578起、乘车人违法14起,全部都依法进行了处罚,起到了震慑作用。
探因
车窗抛物,为何痼疾难除
原因1:执法难抓现行
刘丹(芙蓉交警大队铁骑一中队民警):对于车窗抛物,执法最大的困难是发现难。抓实线变道,只要盯着实线就可以了,而车窗抛物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还有,现在市区内车窗抛物行为中,丢瓶子、大垃圾的很少,在我们查处的案例中,丢烟头、槟榔渣的比较多。目标物很小,也导致了发现难。
张凯博(岳麓区文明办副主任):监管难、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是目前整治车窗抛物的短板。因为它是一个非常短的过程,一瞬间可以完成,所以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去发现、监管和取证,再进行处罚,有相当大的难度。
原因2:文明素质有待提升
刘丹:我经常跟被处罚人进行交流,发现导致车窗抛物的原因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知道车窗抛物是违法行为;第二类是当事人可能意识到违法了,但却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抽完烟就下意识地丢烟头了。
赵登(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民警):我们有的驾驶人尽管因为车窗抛物被处罚了,却仍认为,罚他100元不扣分又能怎样?对于文明交通,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张洋(鹏程出租车公司安全负责人):我们在出租车前座安装有烟灰缸,后座有环保垃圾袋,但总有少数乘客视而不见,而且当司机劝阻时,还会被骂:“你出租车司机管得宽,关你什么事?”这种人的文明素质,有待提升。
原因3:市民举报热情不够
肖强(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长沙交警在2013年就已经建立交通违法举报的奖励机制,规定对举报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给予100元的奖励。头两年,市民的举报热情比较高,而现在有所消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有奖举报的提交审核环节比较复杂,市民要么找不到相应的举报平台,要么提供不了有效的举报证据或者对流程不了解,这就影响了市民参与的积极性。
讨论
重罚,能管住乱扔的手吗
袁上(省作协会员):我认为,对于车窗抛物这类不文明行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重罚。在新加坡,吐口痰就罚500新元(约合2500元人民币)。我们不用罚那么多,对车窗抛物罚几百元、上千元,立马就会见到效果。只有真正触动他的钱包,才能触动他的灵魂,让问题迎刃而解。
大春(网友):那是国外,国情不同,我们不能照搬。
袁上:那就看国内,深圳早几年就进行地方立法,规定车窗抛物罚款500元,举报查实后奖500元。
肖强:深圳是特区,有比较高的地方立法权限,我们的处罚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系列法规的规定之内进行,在湖南,就是罚100元。
袁上:据我了解,2015年成都整治车窗抛物,曾经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向车外乱抛撒物品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赵登:确实,在法律的框架内,提高违法成本是减少车窗抛物的一个方向。
曹佳(开福交警大队民警):我认为,在现有机制下,我们更要考虑通过多种手段,从教化的角度来整治车窗抛物。
建议
对症下药根治顽疾
建议1:启动抓拍、曝光平台
王春华:针对车窗抛物,现场取证处罚难,我建议要充分运用非现场处罚手段。比如,启动高清摄像头进行抓拍。很多车窗抛物行为发生在驾乘人等红绿灯期间,此时抓拍举证,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肖亮(雨花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雨花区在韶山路城南路口启动了人车智能云提醒系统,通过大屏幕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从实践来看,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我的建议是曝光力度还应该加强,在一些醒目的位置设置曝光平台。我想,只要做一定的技术处理,在教育大众和保护隐私间找到平衡点,并不难。
建议2:重点抓公共交通工具
张凯博:构建交通文明,公共交通工具应该先行,起到示范作用。我们可否在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上增加一些温馨提示?此外,出租车、网约车能否效仿公交车,配备垃圾桶或者垃圾袋,为乘客提供便利?
袁上:我建议,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公益广告应该与时俱进。像整治酒驾这类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应该适当减少,而关于开车打电话、车窗抛物这类则应该加大力度,在公交车、地铁上循环播放。
肖亮:我们的宣传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对车窗抛物的危害要描述,更要教会大家怎么来减少车窗抛物。
建议3:帮驾驶员扣好第一颗扣子
张翔:驾校是培养驾驶员的主阵地,我认为驾校有责任帮驾驶员扣好第一颗扣子。在具体课程设置上,把禁止车窗抛物、驾驶时玩手机等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内容;在考核上,也应该设置专门项目来考查学驾人的文明素养。
喻江:我们的驾校教练要以身作则,不能有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在教练车上,要放置环保垃圾袋和车用垃圾桶,并做专门的介绍。如此一来,通过言传身教,让学员在一开始就有文明的意识。
建议4:私家车配备垃圾桶、垃圾袋
张凯博:我建议,一些场所可以提供一些免费的垃圾袋给有需要的市民。特别是高速上的加油站、服务区,因为驾车出行,有时难免会产生垃圾,而高速上又没有可以靠边停车扔垃圾的地方。此时,在服务区免费提供垃圾袋,可以解一时之急。
肖强:前几年,我们其实也曾发动企业单位给私家车主送免费车载垃圾桶,但很多设计没有考虑车载垃圾桶如何跟车内环境融为一体的问题。虽然发了,但不知道往哪儿放,反而成了车内的一个隐患。我建议,在推广车载垃圾桶时,应该更人性化,考虑更周全一些。
袁上:我们更务实的做法是提倡私家车常备垃圾袋。这是一个文明习惯的问题。我们要让垃圾不落地成为大家的自觉,不仅不能车窗抛物,而且在景区游玩时,也不能随手乱扔。其实,吃甘蔗、剥瓜子时,把垃圾随手放在备好的垃圾袋里,再找垃圾箱丢掉,并不是很麻烦的事情。
建议5:降低举报门槛
张洋:举报车窗抛物,奖励100元,这样的标准并不低,问题还是举报门槛有点高。我建议,举报平台应该开发傻瓜式一键举报功能,比如,我发现车窗抛物,只要用行车记录仪上传10秒的小视频就可以举报了。
曹佳:降低举报门槛,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很多人来举报,不是为了奖金,而是心怀正义感。对他们,我们除了金钱奖励,更要在精神上给予支持。比如,收到每一份举报,都能及时认真回复,而不是冷冰冰的程式化语言,或者没有反馈。
部门声音
久久为功,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胡海明:对于车窗抛物的陋习,下一步长沙交警会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坚持严查严治,持续发力。长沙交警对车窗抛物行为将会采取零容忍态度,要形成定点执守、路面巡查、视频抓拍三位一体高压整治。不放过可能固定车窗抛物行为的证据,才能起到震慑作用。第二,曝光典型违法,强化宣传引导。要全方位曝光车窗抛物行为,把典型案例特别是有视频的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大型商圈、LED电子显示屏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第三,发动市民监督举报,形成压倒性优势。目前我们正在探索推出适合全民参与的“随手拍”项目,通过手机APP实现违法证据一键上传、举报奖金线上领取,最大限度简化举报程序,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举报,将车窗抛物置于广大市民的监督下,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鸣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讨论场地
总策划:胡建红 李辞
总主持:袁云才
本期现场主持:袁云才
文字整理:庹新岗
摄影:邹麟
责编:欧小雷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