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岳母还在申领扶贫资金
蓝山县一村主任骗取扶贫资金、收受贫困户好处费被开除党籍
以去世的岳母名义申请扶贫资金,并为了获得这笔钱多次造假;面对村民骗取资金的行为,不仅没有阻止,还利用村主任职务之便“大开绿灯”。蓝山县凌江河村的李祖峰,今年5月被开除党籍。
蓝山县纪委今年前5月立案6起,组织处理8人,李祖峰是其中之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还将继续深入进行。
日前,在湖南省蓝山县最偏远的少数民族散居村——荆竹瑶族乡凌江河村(原大坦村、石壁村合并而成),县、乡纪委干部正对该村96户390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享受扶贫政策情况开展“点穴式”督查。
今年5月,凌江河村村主任李祖峰因骗取易地扶贫资金、收受贫困户好处费而被开除党籍。一个多月过去了,在这个距离县城80多公里的全省深度贫困村里,只要提及李祖峰的名字,村民都表示查处及时。
去世岳母成了在世贫困户
2014年4月,石壁村(后来与大坦村合并成凌江河村)通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确定李祖峰的岳母凤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上半年,荆竹瑶族乡安排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身为村主任的李祖峰明知自己不符合贫困户资格,更不具备申请国家异地扶贫搬迁资格,仍然心存侥幸,以当时已故半年多的凤某名义申请国家异地扶贫搬迁。
在申报过程中,李祖峰隐瞒2002年就已经完成自建新房的事实,以凤某名义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书》上选择自建新房,而自建新房的选址恰恰就是李祖峰建成10多年的自建房。
很快,一整套伪造的易地扶贫搬迁资料台账就被李祖峰送到了乡政府。乡政府开展核实工作,为了防止谎言露馅,李祖峰以天黑、搬迁户不在家为由阻止扶贫工作核实组对凤某的房屋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随后,又利用其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其邻居的房屋照片等信息采集并移花接木,蒙骗工作人员。
在李祖峰的步步算计下,12.5万元异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于2017年1月24日打到了凤某(已故)名下、李祖峰实际保管的一卡通存折上,被李祖峰用于家庭日常开销。
帮村民造假,收取感谢费
扶贫资金是国家支持贫困群众实现脱贫的重要保障,但在李祖峰眼中,却是“唐僧肉”。
石壁村村民彭某找到自己的堂哥欧某(建档立卡贫困户),合计以欧某的名义申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搞钱”。2016年5月,二人找到村支部书记李家旺和村主任李祖峰,承诺事成之后给李家旺和李祖峰每人20000元“感谢费”。
李祖峰明知欧某家有两层半的房屋,没有新建房屋和搬迁计划,不具备异地扶贫搬迁资格的情况下,依旧利用职务之便在村级审核中“大开绿灯”,并如法炮制自己之前成功骗取异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手段,百般阻挠、蒙骗县乡核查组实地验收。2017年1月,欧某的银行存折中收到17.5万元异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李祖峰、李家旺如约分得20000元现金。
渐渐的,不少深居山里的村民开始误认为能享受国家扶贫资金是李祖峰的个人“恩惠”。2016年底,石壁村易地扶贫搬迁户谭某、周某、凤某在得到国家资金扶持后,都“很自觉”地以看望家属、拜年的名义,分别向李祖峰送去2000元、2000元、1200元红包,而李祖峰都一一笑纳。
数据
前5月蓝山县扶贫领域整治查处8人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7年3月,李祖峰的违纪违法问题在该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回头看”中暴露了出来。在县、乡纪委深入调查取证的震慑下,李祖峰分别于2017年4月23日、11月20日,将骗取的12.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和收受易地扶贫搬迁户的三笔共计5200元好处费全部上交国库。而欧某伙同李祖峰等人骗取的17.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也被乡纪委全部收缴上交国库。
2018年5月,李祖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查处不是监督的终结。我们在勤拍‘苍蝇’的同时,也不断在反思哪些干部群体容易犯错、哪些贪腐问题较为普遍、哪些领域需要重点监督和治理”,荆竹瑶族乡纪委书记谢劲松在集中约谈村支两委班子时表示,乡纪委将努力通过种“疫苗”、常体检、治根本,将一场场“拍蝇”战役的成效连点成线,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来。
2018年1月到5月,蓝山县纪委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共受理和发现问题线索2562条,立案6起,组织处理8人,下发通报12期,通报37人。
潇湘晨报记者王欢通讯员唐基勇李炜永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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