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协议书 了却一积案

[来源:华声在线]

湖南省司法厅“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保靖县工作队于7月16日晚上由领队曹武鸿副主任,队长付大伟(省律协宣传联络专委联络组组长、农村委副主任)与当地律师联络,对水田河镇原官龙村龙某的信访案件进行预案处理,对相关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的进行探讨,付大伟从《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国家赔偿法》《婚姻法》《继承法》对此案进行法律查询,列出需要查实的信访事实。坚持调解时,以信访人对省司法厅派来的律师的相信为契机,做到公平说理,不偏不倚说案,有法有据作出调取意见。18日上午9点开始。

参与人员:当事人龙某、付大伟律师、樊乐译律师、当地的宋律师、保靖县信访局长王家平、水田河镇领导、保靖县城郊法庭法官参加,由付大伟主持并进行调解,过程记录如下:

付:我们是湖南省司法厅“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保靖县志愿者律师,这次到保靖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工作,16号晚上了解到你的信访案件的基本事实,特意联系了县信访局及你所在镇的负责人,今天就你的信访事宜进行调处。你的情况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已有了初步了解,下面我向你了解一些具体事实:

付:老龙,你好,你同意我们给你调处你多年的信访案件么?

龙:我同意(并点头)。

付:你的信访报告中你讲,你妻、儿出走十多年,近几年是否与你有联系?

龙:有联系,近几年她们还回来一起过了年。

付:那你目前身体状况如何?

龙:身体没什么大毛病,还好。

付:你的信访案件除了向县信访局反映,还向哪里反映过?

龙:从1999年起,我就不服,我还向多个部门反映过,2006年到保靖县政府反映几次,2008年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湘西自治州政府上访反映,2012年也搞过,2000年和2017年都到过县法院起诉,但法院都没有受理;2016年到水田河镇政府反映也不解决好。

付律师查阅了相关材料并拍照。

付:你是否借了农村信用社的钱?是否偿还清?

龙:借了,利息还了,但本金没还清。

付:当时借钱是什么用途?

龙:1988年我岳父去世了,我向信用社借钱料理岳父的丧事,当时借了300元,现在还要还4000左右。

付:今天我们联系了各部门来调处你这个事情,一要讲法律,二要讲情理,我们代表的是省司法厅、省律协,你如果相信我们,我们将把你的这件事当作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去解决。

龙:好的,你们咯样讲,我当然同意。

付:那么请你用十分钟时间介绍基本案情。

龙:我是水田河镇原龙官村村民,1985年到白合村当上门女婿,赡养岳父岳母,1987年岳父去世,1990年我岳母去世,我就应该有继承权,但是村委会侵害我的继承权,20年粮补不到位,一家人搞得妻离子散。

付:粮补是怎么回事?

龙:有法院判决的,上面写了我1.8亩土地产量是1400斤,村委会给我代耕就要给我补偿。

付:通过查阅判决,确实写到1.8亩土地产量应该是1400斤,但是判决内容是当年应该补给村委1053元而不是给你的。不能支持你的请求。

付:1999年后,你的1.8亩水田地是谁在耕种?

龙:都没种,闲置,岳母去世之后就荒了。

付:村上代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龙:岳父去世后开始,大概88年,直到1999年岳母去世,

付:但是我们了解到粮食直补未发是因为在信用社有欠款。因为你1988年欠了信用社钱,所以粮食直补发到账户时就被信用社扣还欠款了。

龙:是,我在信用社有欠款,扣的钱用于还款,目前还欠了有4000元左右。

付:信用社起诉你了吗?

龙:没有。

付:你房子着火当日是怎么回事?当时你干嘛去了?

龙:我在当日在外面做工搬石头,我和老婆及两个兄弟一起去的。

付:当时一共欠了多少帐?

龙:信用社借了300、自己的父母给我300、一共600吧。

付:现你那个1.8亩土地确认在谁名下?

宋:土地问题已经无争议,权属已经在其老婆名下。

付:就你的情况我做个总结。1、你的耕地荒废多年,按规定得不到直补,但政府仍在给你发放补贴,之所以没有领到是因为你在信用社有欠款未还所以被扣了。2、你被刑事拘留1个月也是你自己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3、你说你妻离子散,但真正的原因不能直接归责于政府,自身有主要责任的,你刚才也说,现在已经重新取得联系,那么应当多将时间精力放在维护家庭上,搞好生产经营。4、你是长期上访户,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信访上,但通过查阅资料了解,我们各级政府机关还都是在合法办事。现在你的主要时间应当是把家庭搞好,安度晚年,继续信访,你的路只会越走越窄。

鉴于你的情况,我给在场的信访局、司法局、水田河镇领导提出一下法律分析建议:1、政府可以考虑他的情况,是否符合低保、贫困户补助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为其办理或给予经济救助。2、1.8亩田地现务必复垦起来,可发动爱心人士将土地稍作打理,重新耕种。或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复垦,复垦后交由龙保生自己或由他人耕种,获得适当收益。

付:老龙,你对我提出的调处意见有什么想法么?

龙:这个方案我也同意,也是为我好,但对原村委会的石少美,我要保留起诉权。我同意在签协议后停止上访、信访。

付:你告石少美法律依据不足,村委会代耕的行为是合法的,况且石少美也有80多岁了,再告有什么实际意义。

付:今天上午的调处会到这里,下午3点老龙来信访局签协议,可以么?

龙:要得。


后续:

下午由信访局起草协议书,老龙阅读无误后已签名按手印。因协议需信访局、司法局、水田河镇盖章,不宜公布协议内容。

7月19日下午,县信访局给承办的律师付大伟送来了协议书及信访人的满意评价表的复印件,炎热头伏天,三湘法律情,律师来化解,消除不稳定,看到一起二十余年积案达成一纸协议书,保靖工作队全体队员也都生欢喜心。

保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绍峰发来微信:行动高效,调解有力,一纸协议,化解难题,向你们致敬。下一步要接好对子,长期合作。

保靖县司法局副局长彭亮发来微信:曹主任及各位律师不顾炎炎夏日,不顾旅途劳顿,深入乡村,推广如法网。重重疑难,精准点化,妥善化解,欢迎再次来保靖提供法律指导。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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