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1月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白杨 通讯员 吴启军)季节临冬,诸事催工。11月1日,市扶贫办围绕今年最后两个月的工作,从5个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督促指导,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今年全市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任务,要在12月5日前全部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市扶贫办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对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程序、落实主体责任、把握退出标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今年年初,湘潭出台了《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确定了危房改造、就学资助、医疗补助、饮水安全、兜底保障和扶贫特惠保等“六件实事”。全市各地要抓紧时间、不打折扣、不留余力地落实既定政策,用“绣花”的功夫实施精准扶贫,确保贫困村稳定脱贫、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是一项非常敏感、非常艰巨的工作。市扶贫办要求各县(市)区、园区财政、扶贫等部门,必须在本年度内将中央、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全部按实际用途拨付到乡镇、到村、到贫困户。其中,到户的资金一律通过“一卡通”拨付。市、县两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村级理财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对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民主监督。
截至目前,全市各地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中出现的问题数据,省里已下发了两次修改通知, 各县(市)区、乡镇、村的修改任务已明确到人。一定要层层抓落实,逐户核对、修改到位,确保贫困户基础信息数据清洗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市扶贫办负责人明确表示,凡没有按时修改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年度考核将进行扣分,问题严重的还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追责。
另外,各县(市)区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档案完善、挂图作战、《精准扶贫手册》和政策宣传资料入户、系统信息录入和更新等基础性工作,为明年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善的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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