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心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12月20日讯(记者唐善理 通讯员周平)近日,永州市出台《永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永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规定,在中心城区(含冷水滩区、零陵区及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节日庆典、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边界为:冷水滩城区(含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永州大道(河西至湘江),南至城南大道,西至洛湛铁路,北至淡岩路。零陵城区,东至阳明大道,南至朝阳大道,西至工业大道,北至日升路。以上以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规定明确,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分别处以50000元以内、500元以内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永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同时追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对该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对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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