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讯1月11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该院于近日依法对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启生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陈启生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陈启生,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湖南沅陵县人,大学文化。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沅陵县政协副主席、县交通局党组书记,2011年12月起任沅陵县副县长。
记者曾永红实习生刘艳
作者: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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