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日子。在当天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省的长沙市以省会(包括副省级城市)城市排名第一、常德市以地级市排名第二的优异成绩,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株洲市、岳阳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我省文明创建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座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评价,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和科学发展水平,是目前全国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那么,这块“金字招牌”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好处呢?
好处一:科学发展“加速跑”,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一个响亮的主题,那就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美好生活城市的建设就与我国正在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息息相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创建,让城市更美好!”
其一,城市实力“几何增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为群众参与最广泛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能够有效地激发发展活力,推动城市发展进入“快车道”。这方面,省会长沙就是一个典型例子。长沙市在10年创建历程中,城市“骨架”扩大了40倍,地区生产总值跨越了4个“千亿”台阶,人均GDP在省会城市中跃升至第3位。在前不久刚刚公布的“福布斯中国中部商业城市2012排行榜”中,更是坐上了“头把交椅”,切实尝到了创建甜头。
其二,城市面貌“脱胎换骨”。卫生治“脏”、秩序治“乱”、服务治“差”、生态治“污”是“创文明城市”的“必修课”,正是这些“科目”,“逼迫”城市管理者主动改变城市的面貌。如曾在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的株洲市,就通过6年的文明城市创建,实现了“天蓝、地绿、水清、音静、路畅”的精彩“蝶变”。岳阳市通过发动每一位市民争做城市“美容师”,实现了市容市貌的美化、亮化、绿化,路变宽了,灯变亮了,天变蓝了,人的精气神更好了,千年古城焕发出迷人风采。
好处二:文明风尚“快步走”,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大家都知道,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创建文明城市能有效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潺潺源头活水。
首先,能使人与城市之间更和谐。比如文明城市创建把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创建活动,能有效杜绝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不良现象与行为,使低碳、环保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环保光荣、污染可耻的社会风尚。
其次,能使人与人之间更和谐。文明城市创建中,通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社区恳谈会”、“社区文化节”等主题活动,能有效地化解城市里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改变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冷漠,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助,使诚信、友善、谦让、仁义、奉献成为人们的道德追求和自觉行动,成为一道亮丽的社会风景线。
再次,能使人的内心更和谐。如创建过程中开展的各类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全民读书活动、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活动以及城市精神提炼宣传活动等,都能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提升人们的认知,转变人们的观念,使广大市民心理更加健康、心态更加积极、心情更加舒畅。
好处三:民生福利“撑杆跳”,让我们的生活更幸福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争创文明城市这块“金牌”,不仅是改善民生的过程,而且是助推民生改善的强大推力。
一方面,能促使党委政府牢固树立满足群众需要的“第一导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文明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在这个体系的377个测评标准中,大部分指标都直接与民生挂钩,比如体系里硬性规定了必须向市民免费开放公共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必须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优良条件、必须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诸多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则实行“一票否决”。如在2008年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长沙市的总成绩位列第二,可以说已胜券在握了,但就是由于在授奖前夕发生的一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让长沙与荣誉失之交臂。
另一方面,能促使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让群众满意的“第一追求”。在文明城市的评选过程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上级部门的暗访和入户调查,重点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对政府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如果这项满意度上不去,即使刷再多标语、建再多标志性工程,也评不上去。长沙、常德两市之所以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就是因为两市近年来给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让群众共享了文明创建成果。如长沙市,坚持每年办100件利民惠民实事,先后建起了3万套公租房、完成了613条背街小巷的提质改造,并组建“市民巡访测评团”为创建挑刺,三次荣获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常德市2008年以来,下大力解决了社会保障、社区环境等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3000多个,使创建活动融入了市民生活、走进了群众心里。
文明创建,收获的既有物质还有精神,改变的不仅仅是城市的“面子”,更有城市的“里子”,老百姓深受其益,拍手称快。下一步,我省还将从“增量”和“提质”两个方面着力,耕耘好文明城市创建的“百花园”、“丰收田”。
“增量”,就是要不断扩大文明城市创建覆盖面,以“金字招牌”点亮“金光一片”,让文明城市之花开遍三湘大地。中央文明委的规划是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都创建为文明城市。我省确定的阶段性目标是到2015年,力争全省文明城市创建覆盖面达到90%,建成3至4个全国文明城市。
“提质”,就是要继续丰富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和形式,改进文明城市创建的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要防止创建活动“一阵风”、“走过场”,真正建立起“干部天天抓创建,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让创建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常创常新,再创再新。
(供稿:省委宣传部 撰稿:张勤繁)
■链接
长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历经十年。
2001年长沙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宣布向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进军。2003年,长沙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全国重大典型,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组织中央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2005年、2008年,长沙连续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2009年、2010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长沙分别排名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第4和第5,在2010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排名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第3。
2011年,以位列省会、副省级城市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责编:袁连贺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