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湖南日报2月29日讯(通讯员 周炳生 李炜 记者 李军)2月28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沅陵县汪振等27人涉黑案,在沅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汪振为首的2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该案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由于案情重大,预计庭审将持续8天。
被告人汪振系沅陵县人。据检察机关指控,汪振为了在黑恶势力中巩固地位和壮大力量,不断纠集和网罗“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逐渐坐大成势,称霸一方,发展成为以他为“老大”,陈斌、杨建华、谢伟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形成和壮大的过程中,为追求经济利益,争夺地盘,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1997年以来,该组织共实施故意杀人、聚众斗殴、贩卖毒品、故意伤害等涉嫌10余项罪名的犯罪,犯罪事实达到30余次。其中故意杀人1次,故意伤害9次,贩卖毒品多次,聚众斗殴2次,寻衅滋事4次,敲诈勒索6次,非法拘禁2次,妨害作证1次,窝藏1次,开设赌场3次,并非法持有自制手枪1支,64式子弹6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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