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承包房屋装修工程的李季,在一次承揽某瓷厂厂房装修工程中因资质不够遭到承包商拒绝,为泄愤竟雇请他人将承包商打伤。
现年38岁的李季是醴陵市嘉树乡人,去年11月初,李季找到某瓷厂基建工程承包商余军(化名)和肖伟(化名),准备分包该厂厂房装修工程,但因资质不够遭到对方拒绝。
李季怀恨在心,于去年11月24日与荣爱明(另案处理)联系,并商定由荣雇人帮忙教训余和肖。两天后,荣纠集邹方、阳云峰等人(另案处理)埋伏于该瓷厂的路上,李则在瓷厂附近等候余、肖二人。
当天上午9时许,李季看到余后马上打电话给荣爱明,由荣爱明带着邹方、阳云峰二人用事先准备的螺纹钢将余军打伤,并逃离现场。公安机关于今年2月16日将李季、荣爱明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于今年2月16日将李季、荣爱明抓获归案。昨日,李季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醴陵市检察院批捕。
有人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做起了门窗生意,黄海涛也想从中捞点油水。
他就“帮忙”在小区内垄断经营,目的就是收取“保护费”,还要求入干股经营,遭到对方拒绝后竟然拿刀砍伤对方,
黄海涛,32岁,醴陵市本地人。这起案件要从去年10月说起。当时,易某和曾某在黄居住的小区承租门面,开办了该小区第一家门窗厂,经营不锈钢门窗。
黄海涛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止小区外门窗厂承接该小区的门窗生意,并按每做一平方不锈钢门窗收5元“保护费”的方式强行从该门窗厂收取7000元。
见门窗厂生意红火,心理不平衡的黄海涛为获得更多的收入,于今年2月19日,找到易某强行要求入干股,并声称要按利润一半分成,遭到拒绝,为此发生争执并互相殴打。
黄海涛认为自己吃了亏,回家拿了一把砍刀返回门窗厂,将易某的左手和头部砍伤,随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易某所受伤为轻伤。2月28日,黄海涛被醴陵警方抓获。近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他被醴陵市检察院批捕。
(记者 洪会强 通讯员 唐芳 泺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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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