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湖南1月12日电(通讯员 胡中奇)2012年1月11日,犯罪嫌疑人严梦军、严仁因上网惹仇刺伤肖艳军致死的故意伤害案被涟源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9月1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严梦军、严仁前往该市桥头河镇株木村彩虹网吧上网,因没有机子,严梦军强行赶走正在上网的李超,李超惧怕瞪眼离开,到总台付钱。严梦军见李超瞪了他的眼赶上来殴打。李超挨打后回家叫来两个堂叔李雨、李志彪和表哥肖艳军等三人去找严梦军论理算账。肖艳军从网吧内叫出严梦军,拍了拍严的肩膀问,为什么打李超,打了人怎么办?严梦军讲:“你要怎么搞就怎么搞”。肖见严如此横蛮无理,导致相互谩骂。
过了一会,肖艳军、李超等4人分乘三辆摩托车离去。严梦军听说肖艳军想纠集一些人打他,很不服气,对李郁清说:“郁妹几,去拿把刀子来搞呱两个哒”,随即接过折叠式水果刀,喊来严仁驾驶摩托车搭乘自己和李郁清去看一下。这三人骑车追至株木信用社门口时,肖艳军独自驾驶摩托车堵在那里。严梦军、李郁清见状先后跳下摩托车各踢了肖艳军一脚,肖被踢说:“要得,你们等着”。严梦军见肖回嘴,就用带来的水果刀捅进肖艳军背部一刀,肖负伤骑车逃跑倒在株木卫生室门口附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严梦军、李郁清见捅死了肖艳军分头逃跑。案发后,严梦军父亲严仁才,李郁清、严仁与被害人的父亲肖爱国达到调解协议,赔偿死者家里各项经济损失25.73万元,肖爱国同意司法机关对严梦军、李郁清、严仁从轻处理。(通讯员 胡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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