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打黑第一案""友老板"用过5把枪获刑20年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熊江华 谢永忠]

  160页起诉书、连续3天的审讯,32名涉案人员、13项罪名、最高刑期达20年。昨日,石峰区法院法官来到看守所,一审宣判了这起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而本案也一度被称为“湖南打黑第一案”。

  本案涉及13项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等。

  法官宣布:首恶分子刘友文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1万元;首恶分子张哲铭也是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3万元。

  此外,被判有期徒刑5-10年1人,3-5年7人,3年以下17人(2人缓刑),判处拘役2人(缓刑),单处罚金3人。

  本地势力勾结东北帮开赌场

  刘友文,外号“友老板”,今年39岁,是株洲县平山乡人,是一帮社会闲散人员的“带头大哥”。张哲铭,今年33岁,来自东北。

  警方透露,刘友文团伙是本地势力与外来势力勾结形成的,他们秘密开设赌场,以此获得利益。为了防止别人砸场子,他们购进一批枪支及刀具。仅刘友文本人,就先后使用过5支枪,他外出收取高利贷甚至回到家后,都将枪支插在腰带上。刘友文是一名瘾君子,而在他自己吸毒时,常常将毒品摊在桌子上,“犒劳”手下的弟兄,这也被团伙成员视为讲义气的表现。

  法官称,从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间,以刘友文、张哲铭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恶势力犯罪团伙,在芦淞区内的居民房里,以“扳坨子”的赌博方式开设赌场,以“抽水”(从赢家处分红)、“放点”(放高利贷)、贩卖高价烟等方式盈利高达1000余万元。

  此外,他们非法持有、买卖、运输、储存单双管猎枪、仿五四手枪和钢珠枪等枪支、弹药,有组织地为赌场提供保护。同时,该涉黑涉恶团伙成员还犯有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等多项罪行。

  警方“卧底”其赌场秘密取证

  2009年年底,石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个外号“友老板”的男子纠集一批株洲县无业人员,伙同一些东北籍无业人员,在芦淞区等地开设地下赌场,并购置枪支、刀具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警方初步查证线索属实。随即成立了专案组。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摸排,专案组派出数名侦查员,潜入刘友文在芦淞区开设的地下赌场秘密取证。又辗转省内外多地,掌握了组织30余名主要成员的详细信息及活动规律。

  2010年3月27日,专案组民警兵分3路,前往株洲市四区及株洲县、长沙市芙蓉区实施抓捕。当日,专案组抓获刘友文等50余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收缴各类枪支11支、子弹282发、砍刀14把,查扣涉案车辆13台、现金42万元和少量毒品以及相关涉案书证。

  2010年6月30日,该团伙中的涉案人员被移送到石峰区检察院。

  (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熊江华 谢永忠)

责编:刘颖

来源: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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