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他涉嫌轮奸、绑架发廊女,成为批捕在逃嫌犯
■三年后,他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湘潭在线9月2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彭孟强)三年前,湘潭县茶恩寺镇的刘某伙同他人绑架了两名发廊女,勒索赎金,期间还对发廊女进行了性侵犯。逃亡期间,刘某辗转多地并结婚生子。9月21日,刘某终于鼓起勇气投案自首。22日,县公安局天易派出所依法对刘某执行逮捕。
伙同他人绑架发廊女
2008年1月9日,刘某和五个朋友在茶恩寺镇一家餐馆吃饭闲聊,“我们几个人都没有正当工作,聊天的话题自然离不开赚钱。”几人最后决定去易俗河镇绑架发廊女然后敲诈其家属。说动手就动手,六人买了一张“百年好合”的婚庆车贴将汽车号牌遮挡,一路开到易俗河镇。
在一家发廊,他们以200元价格带走了发廊女小姚和小冯“包夜”。一路上,几人凶相毕露,小姚和小冯感觉气氛不对,要求下车,但遭到几人恐吓:“我们只图财,你们好好配合,不然让你们死得惨。”两人只好屈服,任由几人将手机、钱包等值钱物品全部搜去。一行人回到茶恩寺镇时,刘某和其他两名同伙带着小姚和小冯前往当地的天马山关押,途中三人兽性大发,将两名发廊女轮奸。
蹂躏两名女子后,他们还不死心,要求两女子打电话回家索要一万元赎款。之后,他们又胁迫小姚和小冯到衡山县,期间刘某和其中一人再次蹂躏两名女子。11日,在被控制两天后,小姚借上厕所之机逃跑,并向警方报警。12日,担心被警方发现,这伙人才将小冯放走。
逃亡期间完成人生大事
案发后,参与作案的四人被抓获,刘某和王某逃脱,当年6月成为网上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今年,天易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刘某在市区二环线附近开了一家餐馆,于是前去暗查,却只发现刘某家人。民警找其家人敦促刘某自首,但他家人不愿过多透露刘某行踪。“和我同案的都判了10年以上,我不敢告诉家人我做了什么,他们以为我只犯了小错。”刘某没有将实情告诉家人,导致家人向警方隐瞒他的去向。
逃亡的三年多,刘某娶妻生子,有了家庭牵绊的他越发不愿意自首,“我老婆要是知道这事,这个家肯定散。”由于顾虑重重,刘某一直躲避警方追捕,先后逃往广州、株洲等地,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害怕当地社区民警的下户调查。
“不可能一辈子逃过罪责。”天易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规劝,让刘某的父母及姐姐带话给他,刘某最终在父母、姐姐的陪同下走进了派出所。
责编:刘乐
来源:湘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