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弄混姓名 他错背了5年"盗窃抢劫"记录

[来源: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萌)一次偶然的机会,去派出所查档案,发现档案中有“盗窃抢劫”的记录。“我可以像1+1=2一样清楚和肯定,我没有干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刘凯对此万般不解。由此,他屡次去当地派出所求证此事,希望消除这“莫须有”的记录。但是过了近一年,仍然未得到明确回复。近日,刘凯向本报求助,在记者的协助调查下,事情终于有了结果。昨日,长沙县公安局给本报发来的调查结果显示:原来是办案人员在录入信息时疏忽大意,错将他人的违法记录录入了刘凯的档案中。

  【意外发现】怎么有“盗窃抢劫”记录?

  24岁的刘凯是长沙县跳马镇人,去年10月,他的哥哥去当地派出所查资料时,意外发现在湖南省公安厅公民档案系统里,刘凯的个人身份证备注信息栏里写有一行文字:“此人在2006年8月份有过盗窃、抢劫行为。”

  近一年来,刘凯和家人多次去跳马派出所核查此事,一直未得到明确回复。最近,刘凯转向微博、论坛等网络方式寻求帮助。“不搞清楚这件事,我以后生活和工作都不能安心。”几天前,刘凯向本报求助。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调查求证。

  “我才明白原来高考过后没有一个学校录取我,就是因为我档案上有刑事犯罪记录。”刘凯怀疑自己高考后没收到一份录取通知书跟档案里的违法记录有关系。2006年,他的高考分数为480多分,按理应该可以上个三本院校,他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客观地填了几个长沙的专科院校。奇怪的是,刘凯居然没有收到一张录取通知书。“很多比我分数低的同学都被录取了。”后来,刘凯在长沙上了一个民办学校,毕业后找工作也诸多不顺。

  【疏忽大意】工作人员弄混刘铠和刘凯

  前日,记者前往长沙县公安局跳马派出所希望查看刘凯的档案,派出所民警称此事已经交由长沙县公安局调查,档案不便查询。长沙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邹振魁告诉记者:“目前基本确定,是派出所弄错了。”昨日下午,邹振魁向记者提供了公安局对此事的最终调查结果:《关于将刘凯(长沙县跳马镇人)错误登记为有违法行为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显示,经过调查,“2006年7月,长沙县公安局江背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盗窃团伙案件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铠(长沙县安沙镇人),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未仔细核对,错误地将与之出生月日相同的刘凯(音同字不同,长沙县跳马镇人)的身份信息当作犯罪嫌疑人刘铠的身份信息录入公安内部管理系统,以致出现了长沙县跳马镇人刘凯被错误登记为有违法行为人员的情况。”

  【追责调查】相关责任人员将被处理

  对此,长沙县公安局及当地派出所相关民警昨日下午向刘凯当面道歉,并称“已启动追责程序,由督察部门牵头调查,将依照调查情况对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在发现该错误后,长沙县公安局立即按有关审批手续将内部管理系统中刘凯的错误信息予以删除。”邹振魁说,已经在长沙市公安局内部系统中删除了刘凯的错误记录。至于对他高考招生录取有没有影响,邹振魁说,这个记录系统只有公安内部能看到,如果是考军事、警察等院校或考公务员、村官等需要政审时,公安系统才会提供。如果刘凯当时填报的院校不需要政审,那么,在录取时公安系统应该没有提供这个“犯罪记录”。

责编:孔倩

来源:长沙晚报

广告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