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章 何志高 见习记者王娇凤 杨杰
继国家发改委处罚家乐福、沃尔玛超市19家门店因价格欺诈处罚950万罚款后,岳阳楼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沃尔玛岳阳店的价格违法行为下发了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局负责人杨政告诉记者,这笔罚款将于3月上旬缴纳。
昨日,记者从《关于对沃尔玛深国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店文胸洗护袋价格举报案件的回复》中看到,岳阳楼区价格监督检查局于2011年2月16日接到市民投诉,沃尔玛岳阳店文胸洗护袋存在价格欺诈问题,该局立即组成检查小组,当日对沃尔玛岳阳店的文胸洗护袋柜台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店销售的一款文胸洗护袋(尺寸15直径*17cm),标价为4.9元,而消费者在收银台结账时小票却显示7.6元,随后检查人员立即进行了取证调查,发现该店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在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车站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超市方面与消费者达成赔偿道歉意见。岳阳楼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岳阳楼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案审委员会讨论,已责令沃尔玛岳阳店退还多收价款并且下发了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杨政告诉记者,沃尔玛超市岳阳店已经接受《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截止到2月28日,该超市并未提出任何异议。根据相关规定,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将于3月上旬执行到位。
据了解,该局在以往的例行检查中,也曾发现过该超市存在价格违规行为,均当场给予纠正,并未作出行政处罚。杨政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在购物过程中受到价格欺诈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进行举报,本报也将对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继续关注。
责编:杨仕凡
来源:长江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