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补选李江为湖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作者:苏莉 ]

  

 
李江

     湖南日报1月25日讯(记者 苏莉)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湖南省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大会。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戚和平主持会议。

    大会由周强、李江、谢勇、陈叔红、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蒋作斌、孙在田担任执行主席。

    根据本次大会通过的补选办法的规定,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计算机系统计票的方式补选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李江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特此公告。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11年1月25日  

    李江同志简历 

  李江,男,汉族,1950年12月出生,山西吉县人,大学文化,经济学学士,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3月入党。现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副总警监,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主要经历:1968年12月至1971年12月,湖南省沅江县大成公社东山大队知青,大队党支部委员;1971年12月至1974年3月,湖南省沅江县肖家坝、普丰、复兴公社干部;1974年3月至1978年3月,湖南省沅江县子母城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黄茅洲区委委员、区领导小组成员;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中南矿冶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82年1月至1983年11月,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1983年11月至1984年11月,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1984年11月至1987年2月,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1987年2月至1988年6月,湖南省常德地区行署副专员;1988年6月至1991年8月,湖南省常德市副市长(其间:1990年9月至1991年7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1年8月至1992年11月,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1992年6月至1992年11月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1992年11月至1993年2月,湖南省体改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3年2月至1995年4月,湖南省体改委主任、党组书记;1995年4月至1996年3月,湖南省益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6年3月至1997年1月,湖南省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1997年1月至2003年6月,湖南省益阳市委书记(其间:2000年9月至2001年1月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3年6月至2004年4月,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4年4月至2010年12月,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副总警监,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2010年12月至今,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副总警监,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李江同志是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责编: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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