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下午2点多,该镇隆桥五组罗某在自家前面大坪洗衣服时,看到邻居唐某与其父亲在砍树,生怕把自己房子打坏,由于双方在这之前已发生过误会,所以唐听罗这么一说心里十分不高兴,便与唐发生口角,唐将罗推倒地上摔伤,随即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3500多元,并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罗多次找村委会处理,要求唐赔偿其医药费。岳屏镇司法所所长谢修华接到协调请求后,1月10日,他冒着小雪到该村五组,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唐给予罗伤害医疗费一次性补偿及赔偿,双方乐意地签下了调解协议。
(晚报记者 贺正香 实 习 生 罗海燕 钟兰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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