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为争拆迁款 两任媳妇与婆婆打官司

[来源:湘潭晚报]

  ■为争房屋拆迁款,病逝屋主的妻子将婆婆告上法庭,前妻随后也加入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房屋拆迁款除死者兄弟应得部分,婆媳三人均有所得

  湘潭在线11月23日讯(记者 刘超 通讯员 朱哲涵) 为了争夺房屋拆迁款,家住雨湖区云塘街道,今年77岁的胡美秀(化名)老人被儿子的两任老婆告上了法庭。2010年1月,因火车站扩建工程需要,雨湖区云塘街道铁路边的一栋民房被拆迁,由此获得64万元的拆迁补偿款。由于屋主早已病逝,这笔突如其来的巨款,引发了死者两任妻子与老母亲之间的一场遗产争夺大战。

  11月22日,我们从雨湖区法院获悉,这场遗产分配纠纷的一审判决已经出炉:扣除死者兄弟应得部分,这次房屋拆迁所得的58.5万余元补偿款“见者有份”,婆媳三人均有所得。其中,以死者母亲的份额最大,分得26.2万余元;而死者前妻也有17.5万元入账;死者的现任妻子则获得14.76万余元的补偿金。不过,作为被告的婆婆胡美秀不满一审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遗产未分 媳妇将婆婆告上法庭

  今年3月,勤勤恳恳一辈子的胡美秀老人突然收到一张法院送来的传票。久未露面的媳妇何晶(化名)得知家里房子拆迁,获得了巨额补偿金,便以丈夫去世后一直没有进行遗产分割为由,将婆婆告上了法庭。

  何晶在诉状中表示,自己与胡美秀的儿子黄俊(化名)于2000年8月结婚,婚后一直在外打工,两人没有子女。丈夫黄俊2005年去世后,留有位于云塘社区火车站铁路边房屋一套,共7间2层,一直未进行遗产分割。现此套房屋需拆迁,自己与婆婆就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产生纠纷,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个月后,另一个女人张淼(化名)也加入了这场诉讼。原来,张淼为黄俊的结发妻子,两人于1984年结婚,隔年生下一子。直到2005年,儿子与前夫相继因病去世。而目前拆迁的这栋房子,则为当年夫妻两人共建。

  早在1997年8月,张淼与黄俊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根据两人当时达成的财产协议:“女方只要房屋三间居住,住到不愿意住为止。但产权归小孩,女方不可在此房再婚,其余房屋四间及家中一切财产归男方和小孩所有。”张淼认为,虽然前夫与儿子已经去世,但是自己也应该享有部分遗产继承权。

  婆婆当庭反驳:媳妇未尽义务,无权分配

  “我儿子生病期间,她没尽一点义务,凭什么现在回来分遗产?”对于媳妇何晶将自己告上法院,胡娭毑显然相当气愤。

  据老人在庭上称述,2004年,媳妇何晶将儿子头部打伤之后离家,至今再未进过家门。2004年底时,黄俊因头痛吐血,家里的亲戚多次找到何晶希望她能回家照顾自己老公,但其置之不理。

  2005年3月,黄俊与前妻张淼所生的儿子被确诊为癌症后,胡娭毑也多次要求何晶回家照顾,均遭她拒绝。“我们根本就找不到她的人,最后通过媒体才找到她。”胡娭毑在庭上表示,由于孙子病危,家里人想跟媳妇商量,把房子卖掉为孙子筹钱治病,但媳妇何晶最终以事不关己的态度拒绝回家照顾,也未出一分钱为家人治病。“她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了,理应剥夺她的继承权。”

  对于婆婆的指控,何晶则在庭上反驳说,自己与丈夫的感情并没有这么糟糕,也从没有虐待过婆婆。这些都不能成为剥夺自己继承权的理由。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胡娭毑未提供证据证实媳妇何晶有遗弃行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黄俊的两任妻子与胡娭毑都有继承权。因胡娭毑年迈无劳动能力,应在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编:罗铁斌

来源:湘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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