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一个以赌场“看场子”为主的外围保护黑势力团伙无恶不作,在两年内收受的保护费竟达千万之多。这个团伙的势力遍布长沙多家酒店,几乎垄断了整个长沙的地下赌场,“经营”这个团伙的头目还是一对姐弟恋人。
9月14日上午,唐友斌等33人涉黑案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长沙市近年来最大的涉黑案之一,庭审预期用时3天左右。
“赌博公司”遍布长沙多家酒店
主犯唐友斌今年35岁,是长沙市人。2008年初,唐友斌刑满释放后找到了地下赌场女老板余美华。两人先后召集了多名“在道上混的人”,成立了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公司,专为长沙的地下赌场提供场地和安保等服务。后来唐友斌又与比自己大13岁的余美华发展为恋人关系,在“兄弟们”眼中,这两人正是这个“赌博公司“的老板和老板娘。
起诉书指控:2008年初以来,唐余两人纠集曾加文、陈林恬、邓雄辉等人在长沙市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人数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八一招待所、亚华大酒店、皇冠假日酒店、金望阁宾馆等十余家茶馆酒楼都有“赌博公司”开设的赌场,并允许赌客在里面吸毒,他们租赁了这些场所的经营权,有的直接自己经营,有的转租给他人收取“外围保护费”,以防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
两年收了千余万“保护费”
在为长沙的地下赌场提供场地和安保等服务时,唐友斌的公司将抽取高额的保护费,据称,每家地下赌场每天必须向唐友斌的“公司”缴纳固定的保护费。
“到底收了多少钱,我自己也不清楚。”唐友斌称:收多收少是按赌场生意的好坏和亲疏关系收钱的,每天至少有一万五左右。“这两年一共收了一千多万,有约400万支付酒店租金和员工工资,购买汽车、作案工具等,还有600余万被我赌博输掉了。”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友斌、余美华组织、领导以暴力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曾加文、陈林恬等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9项罪名。
庭审实况
案卷要用推车装,核实身份耗时一小时
7:00 66名着装整齐的法警,10名手持微型冲锋枪的特警,前往长沙市看守所提取唐友斌等涉黑案的33名犯罪嫌疑人,据悉这是长沙市近年来最大的涉黑案之一。
8:00 手持旁听证的亲属开始陆续到来。有拄着拐棍白发苍苍的老人,有面带哀怨之色的中年妇女,能容纳百余人的听审席座无虚席。
9:50 3名公诉人入席,用一个铁皮小推车推上庭的案卷达42本之多。审判席由一名人民陪审员两名法官组成。法庭右边分三排坐了15名被告的辩护律师。
9:52 在66名法警的羁押下,33名犯罪嫌疑人被鱼贯带入法庭,分两长排站立。后排的亲人纷纷起立,被法警劝说坐下。
9:55 法官逐一询问核实33名被告的身份和家庭背景,用时一个小时。
10:55 公诉人站立宣读起诉书,用时长达40分钟
……
接下来,法庭将按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步骤一一进行,庭审预期用时3天左右。
犯罪手段
买通警察通风报信
在两年左右的时间里,唐友斌“看的”场子无一例被公安抓获,他交代一方面是与“上面”搞好关系(芙蓉区公安分局两名刑警涉嫌收受他们的贿赂),每次行动都有人通风报信提前散场。另一方面,他说:“我们都组织在晚上聚赌,在公安8小时以外的时间里难得集结大量的警力,我们分了明哨暗哨以保障安全。”
策划火拼捞“名气” 为了打响自己在社会上的名气,让更多的人找他“接场子”,2009年2月14日凌晨,他组织策划了一起十多人参与的黑社会“接火”持枪聚众斗殴,在银盆岭大桥飞车追逐,开枪火拼。
作者:记者 张颐佳 实习生 傅敏婷 通讯员 袁建斌
责编:刘乐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