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10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0元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陈永刚 通讯员 谭香华 梁罗荣) 今天下午,长沙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月1日起,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也同时大幅提高,并将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2447万元。此举将使省会28.6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这是长沙市低保标准13年来第7次调整,上调幅度为历次之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长沙高新区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20元,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区集中供养“三无”人员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20元,分散供养“三无”人员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230元,其他特困对象补助水平从每人每月50、60、70元提高到80、90、100元;四县(市)集中供养“三无”人员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0元,分散供养“三无”人员从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50元。
考虑到物价持续上涨,长沙市还将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2447万元,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每人50元。享受物价补贴的对象为今年10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长沙市民政局承诺,一次性物价补贴将于国庆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长沙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长沙市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万户10.5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4.4%;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4万户18.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4%。此次低保大幅度提标,全市每年需增加保障资金954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增加6174万元,农村低保增加3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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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的外地人能否申请享受长沙市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民工能否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答:无论城市低保还是农村低保,实行的都是属地管理。在长沙的外地人,如果生活有困难,按照目前政策,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享受当地的低保待遇。按照现行城市低保政策,农民工还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因为城市低保针对的是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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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320元
10月1日后可至代发银行领取 城乡一次性物价补贴国庆前发放
9月28日,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得到一个好消息:10月1日起,长沙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开始上调,同时国庆节前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将会领取到一次性物价补贴,此举将使28.6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
■记者 黄静 李琪 实习生 向莉 鲍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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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半年涨了2.5元
家住长沙宝南街社区的低保户王女士离异多年,独子今年上了大学,除了偶尔做钟点工的收入外,王女士每月能领到540元低保金,再加上过年过节的节日补贴,家庭月收入约600元。
“现在菜价真的高啊,我只能等到菜场收摊的时候买些挑剩的便宜菜。”王女士说,买得最多的就是西红柿,因为它最简单,加个蛋就能做出几个不同的菜。
但西红柿的价钱也不便宜。王女士说,去年卖1元钱/斤的西红柿,今年6月涨到了3.5元/斤;去年50斤一袋的大米卖75元,今年就要100元了。
物价上涨造成像王女士这样的城乡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下降,数据表明,今年1—6月,长沙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为102.0,同比上涨了2.0%, 7月和8月已连续两个月CPI上涨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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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320元
“从10月1日起,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区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20元,四县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0元。”9月2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通知规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相应提高,五区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提高到320元/人·月,分散供养“三无”人员提高到230元/人·月,其他特困对象补助水平从50元提高到80元、90元、100元/人·月。四县(市)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提高到270元/人·月,分散供养“三无”人员提高到150元/人·月,其他特困对象补助水平提高到55元、60元、70元/人·月。
“也就是说,这次提标共分五个档次,即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三无”集中供养对象均提高50元/人·月;“三无”散居对象城区提高70元/人·月、四县(市)提高20元/人·月;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城区提高30元/人·月、四县(市)提高10元/人·月。”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伍仁华介绍,这次提标幅度是自1997年1月1日首次提标后,长沙城市低保标准提升幅度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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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可在代发银行领取
据长沙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长沙市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万户10.5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4.4%;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4万户18.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4%。此次低保大幅度提标,全市每年需增加保障资金954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增加6174万元,农村低保增加3374万元。
“近年来,长沙市着力解决城乡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逐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公用事业、就业、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通过这一体系,全市常年救助对象近30万人,年投入资金5亿余元。”伍仁华表示,此次的提标所需资金将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按原定比例分担。
此次提标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城乡低保资金将按新标准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将于9月30日前通过银行打到各低保户的存折,各城乡低保户可持低保存折在9月30日以后的任何一天到代发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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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向城乡低保户发放物价补贴
本报9月28日讯 今天下午,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市将在国庆节之前,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2447万元。
发放的标准根据对象不同,城市低保对象每人补贴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每人补贴50元,享受物价补贴的对象为今年10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
这次发放的2447万元补贴中,城市低保1544万元,农村低保903万元,均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按照原定比例来分担。
长沙市低保局局长李红辉介绍,此次一次性物价补贴通过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渠道发放。补贴资金将于9月30日前通过银行打到各低保户的存折,各城乡低保户可持低保存折在10月1日以后的任何一天到代发银行领取。
李红辉建议,为避免拥挤,各低保对象可错开领取时间,不必集中在10月份的最初几天领取。
■记者 李琪 黄静
【解读】
低保提标不会影响
就业积极性
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后,对低保户的生活有何影响?记者专访了长沙市低保局局长李红辉。
记:提标后,低保对象以后每月就能多领取提标增加的金额吗?
李:这次提标是普遍提标,也就是说,每月人均保障资金会增加相应调高档次的金额。假如某一城市低保户保障3人,9月份领取保障金600元,如果10月份家庭人均月收入与9月相同,则提标50元后,该户则10月保障金为750元;假如某户是长沙县的农村低保户,以前每月人均补差60元,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没有变化,则提标增加10元后,每人每月可领70元。
记:提标后会影响就业对象的积极性吗?
李:应该不会。低保标准虽然逐年提高,但相对于长沙市城市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和最低工资标准来说仍然很低,就业的收入当然远远高于低保标准。而且,低保只是政府给予的一种救助,并不是福利。同时,《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制度上鼓励就业,有奖励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而不积极就业的有许多制约措施。
责编:罗铁斌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