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23日讯(记者 刘超 通讯员 邓焰) 蒙面持刀抢劫大学宿舍、两个月内从网吧偷走16台电脑,完成这一系列“壮举”的,仅仅是四个未满16岁的少年。8月20日,我们从雨湖区法院获悉,针对这一少年团伙的一审判决已经出炉。除其中一人犯罪时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其余三人均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
“把钱扔下来,不许动!”今年1月22日凌晨3点,湘潭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宿舍5栋402室的学生小敏(化名)从睡梦中惊醒。透过走廊昏暗的路灯,她看到门口站着四位蒙面“大汉”,其中一人还挥舞着砍刀。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做梦。”小敏回忆说,当她看到同寝室的姐妹哆哆嗦嗦将钱往床下扔时,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最后,这伙歹徒抢走小敏与同学250元现金后,迅速消失在夜幕中。
经警方调查,这伙“蒙面大汉”竟是一群出生于1994年至1996年的花季少年,初中没读完就辍学进入了社会。当天四人在网吧玩到半夜后,萌发去抢劫的想法,随后翻墙进入湘潭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了这次抢劫。
其实,这伙少年在湘潭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活动已久。2009年9月至11月份,趁着凌晨的网吧监管不严,这个少年团伙已经“行动”了六次,共计偷走16台电脑,价值近万元。而偷来的赃物则被他们以每台两、三百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大桥附近的电脑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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