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调整工作职责 不再管理电影发行放映

[来源:潇湘晨报]
    晨报长沙讯  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调整省文化厅的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

    通知指出,省文化厅将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给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和省新闻出版局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对动漫出版环节的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发行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一并划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新增协调拟定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草案以及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职责,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记者 徐海瑞 
 

责编: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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