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地下出警队"主犯获死缓 42名被告均获刑

[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通讯员 刘义辉 记者 李宁]

  涟源“地下出警队”主犯获死缓

  该案由全国“打黑办”挂牌督办 42名被告均获刑

  通讯员 刘义辉 记者 李宁

  本报12月18日讯 今天下午,被全国“打黑办”挂牌督办,并称为典型“地下出警队”的“涟源12·8涉黑大案”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42名被告人中,主犯吴令被判处死刑,缓期3年执行,张波、彭军民、吴业龙、吴亭、聂志福、吴雄春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30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9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案是以涟源市古塘乡人吴令(男,1976年9月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07年12月8日被涟源警方立案侦查。2008年12月,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初至2008年初,该组织成员多次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案范围涉及娄底市娄星区、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双峰县、新邵县、湘潭县、长沙市等地。其中实施故意伤害犯罪4次,致重伤4人;聚众斗殴犯罪3次,致3人轻伤、3人轻微伤;寻衅滋事犯罪70次、致4人轻伤;非法拘禁犯罪3次;抢劫犯罪8次;赌博犯罪1次;敲诈勒索犯罪1次;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次。

  该案判决书长达307页,创近年来娄底刑事判决史上的最长纪录。

责编:周清树

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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