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线5月7日讯(通讯员 李德才)作为林业大市,近两年资兴市的集体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但同时也进入了林地矛盾纠纷多发期,因林地流转不规范、林地界限不清晰等历史遗留问题所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也不断发生,小致邻里失和、兄弟反目,严重的引发出刑事案件。这一状况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和谐稳定,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针对这一情况,资兴市人民法院加强诉讼调解,积极妥善调处因林地问题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保证了全市集体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又成功调解一起因林地纠纷所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件。
资兴市连坪乡上连村黄家组范家老三因一处林地使用权问题与其弟产生纠纷,为此兄弟反目两家时有口角。2008年6月,范家老三与妻子黄某在山上劳作时,又因林地问题与同在山上劳作的弟媳黎某发生争执并推搡。争执过后,黄某夫妇在下山途中与闻讯而来的黎某的儿子范某迎面相遇,双方一言不合即发生扭扯,期间黄某被范某拖拉摔下陡坡,致胸椎骨折(轻伤)并构成八级伤残。事发后,当地乡政府及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但均因差距过大而未能达成协议,两家的矛盾也因此愈积愈深,对立情绪也越来越强烈,兄弟血缘、妯娌情谊、伯侄尊长等全被抛诸脑后,若不及时处置极有可能酿成两家新的冲突,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资兴市人民法院及时受理了黄某提起的对范某的刑事自诉。侄子打伯母的案子作为当地一系列大小林地纠纷当中的典型代表,受到当地乡党委、政府、人大和村民的强烈关注。受理该案后不久,承办法官即感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期待和压力,也体会到了案件处理的难度:一方强烈要求严惩凶手并提出近七万元的赔偿请求,另一方则矢口否认伤人一事并对赔偿问题避而不谈。但承办法官并未退缩和气馁,本着案结事了、息诉服判的原则,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做教育、劝说工作,从法律、亲情等多角度辨法析理,明确指出双方的过错及责任,同时动员村组干部、双方亲友出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先后五次艰难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黄某放弃了对范某刑事责任的追究;范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积极地履行了4.5万元的赔偿责任。一件历时近一年,引起多方关注的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该纠纷的解决,受到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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