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原副县长周黎民:受贿21万为“问题矿”开绿灯,一审被判10年
他出身寒微农家,通过不懈努力成长为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并走上副县长领导岗位。然而,身边矿老板们的挥金如土,让他心理失衡贪欲渐生。凭借职务之便,他先后9次收受贿赂21.5万元,默许或批准“问题煤矿”违规违法开采。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湘潭县原副县长周黎民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案发】“问题煤矿”死灰复燃局长落马牵出副县长
湘潭县地处湖南中部,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其煤炭产量位居全省第六,全县大大小小煤矿多不胜数。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当地一些煤矿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问题屡禁不止,矿难时有发生,为此湘潭县专门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非法开采的煤矿进行整顿或关停。然而,一些煤矿因安全事故等原因被关闭后,没过多久竟又死灰复燃。
今年年初,因收受贿赂为不法矿主撑腰,湘潭县某局局长李华(化名)东窗事发。在有关部门对李华进一步彻查中,一个更重要的“神秘人物”浮出水面。此人竟是李华的原上司,曾经分管湘潭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县长周黎民。
周黎民,男,大学文化,1963年1月30日出生,家住湘潭大学北斗村,租住湘潭市雨湖区砂子岭金沙小区。2000年10月至2007年10月,先后任湘潭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长;2007年10月,任湘潭市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
【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次“笑纳”21.5万
今年4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周正式立案侦查。4月25日,周被岳塘公安分局刑事拘留,5月8日被执行逮捕。10月7日,岳塘区检察院以周犯受贿罪,向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间,周黎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次收受矿主钱财21.5万元,为对方牟取利益。
如2006年,湘潭县某煤矿发生穿水事故被责令停产。是年8月的一天,在湘潭市雨湖区海阔天空茶楼,该矿矿长周某向周黎民奉上现金5000元。在周的关照下,该矿于2007年上半年恢复生产。2006年8月的一天,周在湘潭县政府某宾馆收受该县某煤矿股东肖某现金1万元,答应对该矿顺利通过水害评估验收予以关照。2007年4月的一天,在雨湖区建设北路一家茶楼,周又笑纳了湘潭县另一家煤矿大股东刘某送上的5万元,答应在该矿关闭整合过程中给予关照。8月的一天,周在湘潭县政府的办公室内再次收受刘某送来的2万元,等等。
【糜烂】车库里搜出大摞现金交“女友”生下私生子
据介绍,周案发生后,为锁定相关证据,有关部门曾先后两次对其住处依法进行搜查,在湘潭市雨湖区周购置的一个新房车库里,就一次搜出大摞现金,这些钱都暗藏车库的一个纸盒内。
“他是一个双面人。”湘潭县一名熟知周的干部这样评价周黎民,他工作上敢想敢干,写得一手好字和好文章,在旧体诗方面也有专攻。不过,周同时还有一个癖好,尽管已有妻女,却喜欢交“女朋友”。因能说会道,加上又手握权柄,周颇有“女人缘”。一女子长期与周保持亲密关系,还为他生下了一个私生子。
□人物轨迹
从农家子弟到副县长再到阶下囚
周黎民出身边远农家,凭借自己努力考上重点大学。毕业后,他走上了湘潭大学的讲台,成为了该校历史系的一名教师,因教学成绩突出,很快就被破格评为副教授,并担任系工会主席,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系副主任,并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离开湘大后,周先后担任湘潭市教委主任助理、市建委主任助理,市建设局副局长、市重大决策咨询组成员、湘潭县副县长。
然而,随着角色一步步转换,在拥有一定级别的职务后,这位从书斋里走出来的学者型干部渐渐难以把持自己的贪欲。
□周黎民的忏悔书(节选)
——处事以公,则名正言顺,正大光明;处事以私,则胆气薄弱,事逆难成。我应该为自己的私念和贪欲深深忏悔!
——我由公到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如今,整个社会趋利之风愈刮愈猛。老板们纸醉金迷挥金如土,而行政干部只有微薄的一点工资,这使我心里产生了强烈的不平衡。
——老板们之所以给我送钱,是看中了我手中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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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