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5日讯(全媒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王明义)记者从临澧县纪委监委获悉,在巡纪联动等监督合力推动下,该县医保局日前将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等13种抗癌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据介绍,该项举措将大幅降低患者用药成本,仅盐酸安罗替尼胶囊一项将为患者每个月节约3600余元。
今年9月,临澧县委第六轮巡察3个巡察组进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对全县卫生、医疗、医保等工作开展巡察。在巡察过程中,不少群众反映“癌症病人用药贵、用药难”。巡察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经了解,由于此前癌症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没有单独的规定,且抗癌药物品种繁多,导致未能及时纳入医保范围。巡察组向县卫健局、县医保局提出立巡立改建议,并督促从严从快整改到位。县医保局根据政策要求,将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等13种抗癌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全县医疗机构住院癌症病人都用上了阻断癌细胞血管靶向抗癌新药。
“就医看病是民生大事。”临澧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创新巡察方式,强化巡察实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