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食品浪费违法行为湖南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姝]

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 长沙报道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商家的这些行为都将面临处罚。日前,记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违法行为。日前,该局发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分典型案例。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4月15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乡江某平早餐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隐瞒其店内有快餐的事实,诱导顾客点菜消费,导致食物浪费。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2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依然存在诱导顾客过量点菜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就餐结束后剩余大量菜肴,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5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到涉事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将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不主动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将面临处罚。

10月11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郴州市渔某故事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0月18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将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10月17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娄星区某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就餐区、菜品柜等经营区域,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导致后厨垃圾桶内餐余食品过多,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0月22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将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此外,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醴陵市某某酒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新晃某某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邵东市大禾塘某某麦肯来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等典型案件。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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