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推进湘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
长沙等七市共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长沙晚报10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记者14日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在长沙举行的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会议暨签约仪式上,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湘江流域七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商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并签订协议书。
会上,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宣读《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书》,通报第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情况;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代表签署《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书》,并就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交流讨论。
根据《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书》,今后,将建立湘江流域七市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轮值会商、问题线索联合处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资源互补、务实高效协作,加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湘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共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书》指出,将建立定期轮值会商机制。自2024年起,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轮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根据该协议,每年由轮值市牵头制定方案,组织一次湘江流域联合执法行动,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执法时间、统一执法要求,主要排查流域内涉水重点监管企业的环境保护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兼顾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破坏情况排查,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行为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处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交界区域污染源、交界区域入河排污口、跨市危险废物转移等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市执法队伍的协作、交流和互助,共同提升环境执法能力。通过联席会议、日常交流等方法,各市共享执法经验、执法装备等资源。
来源 :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