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已上线,这7个热点问题你了解吗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琪]

华声在线5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湘无恙)近日,本报推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怎样给家人用?湖南省医保局最新解答》报道,备受关注。

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5月22日晚经测试成功,长沙的参保居民接受家庭共济功能正式上线运行,这标志着已上线家庭共济功能的统筹区可以共济给长沙的参保居民了。

同时,家庭共济范围扩大到全省范围内的参保人。今日,对于家庭共济的七个热点问题,湖南省医保局再次进行解答。

1. 哪些人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共济给长沙参保居民?

答:有个人账户的湖南职工医保参保人,且个人余额不能为0。这样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将个人余额共济给家庭成员中的长沙参保居民,当然,家庭成员中全省范围内的参保人都可接受共济。

2.可以共济给外省的参保人吗?

答:目前还不能。

3.就医购药时如何使用共济人的余额?

答:家庭共济账户设置好后,就医购药时出示本人的医保码(或身份证、社保卡),并告知定点医药机构,要求使用家庭共济授权人的余额。这时,定点医药机构就会对个账使用标记选择“2”来完成共济结算(选择“1”为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余额,选择“0” 为不使用个人账户)。

4.如何查询授权人个人账户的扣费信息?

答:登录“湘医保服务平台”(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可直接登录),点击“医保账户查询”,再点击“个人账户(记账户余额)”,就能查看每一笔收支明细了。

5.家庭共济使用的是记账户余额还是医保卡余额?

答:使用的是记账户余额。原来的医保卡(省本级为建行卡、长沙为长沙银行卡)余额只能通过原先渠道使用。

6.参保居民普通门诊限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才能报销,那么在二、三级医院和药店是否可以使用家庭共济付费?

答:家庭共济功能不限医疗机构级别,只要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以使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可以使用。因此,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的二、三级医院和药店就诊购药,虽然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但可以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付费。

7.是否可以实现“多对多”家庭共济,比如一个参保职工授权给多个人共济使用,一个参保人接受多个参保职工共济?

答:不能。可以实现“一对多”家庭共济,即一个参保职工可以授权给多个参保人共济使用,最多10个;但不能“多对一”,一个参保人同一时间只能接受一个参保职工的共济。

(一审:田镇圆 二审:刘乐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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