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整理)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做大领取基数等手段,他们骗取生育津贴约980万元。据正义网12月25日报道,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3000元不等。
王某、车某、张某是大学同学。三人想共同创业,经过一番研究,2019年4月,他们共同收购了一家公司,主要从事代缴社会保险费用的业务,为一些没有工作但又想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每人每月收取10元至30元不等的费用。
王某意外发现,如果利用新注册的公司来缴纳社保,只需要第一个月份缴纳高基数,那么在这个公司办理生育津贴的人员均能享受高标准的津贴。这样一个孕妇就可以多领取4万余元的津贴。
于是,三人决定分工合作,他们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做大领取基数等手段骗取国家生育津贴。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王某等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做大津贴领取基数的方式,先后为257名产妇办理了领取生育津贴的业务,骗取生育津贴约980万元。
王某等人的行为,最终没有逃脱有关监管部门的法眼。案发后,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王某、车某、张某以及相关中介等20余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先后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