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12月20日,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简称“湖南有色”)反馈督察情况。
根据今年9月进驻开展省生态环保例行督察查实问题,督察组认为,湖南有色积极化解资产并购后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生态环保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推进绿色发展还不到位。
绿色转型不到位
“企业统筹谋划了生态环保战略,确定‘生态矿区、绿色相伴’发展方向,但实际行动却没有实现。”督察组负责人表示,根据湖南有色《“十四五”规划安全环保专篇》任务安排,2023年集团要对下属各单位高耗能、高排放产品、设备、工艺生产线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但直到进驻督察结束,这项工作仍未启动。
转型不力还反映在企业考核设计上。湖南有色虽将环保工作单独作为二级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但与“核心指标”“重点工作”相比,权重差距较大。2018年以来,该集团旗下企业因污染类、资源类、生态类违法,被行政处罚25起,其中有18起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仅有的处理也都是以扣款代之;15家在湘在产采选冶企业,8家未按法律规定的时间、频次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导向不明还致使企业环保资金投入极不平衡。金水塘矿业近5年投入环保资金173.43万元,占对内投资的2.6%;新龙矿业除尾砂库治理外,采选等其他工序基本无环保资金投入。
排查监管不到位
“湖南有色及下属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督察组指出,辰州矿业2003年以来共新改扩项目17个,其中“未批先建”12个、“未验先投”15个;黄金洞矿业2021年以来屡次非法占地,越界开采,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守法意识不足还导致企业负责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监管不到位。2018年至今,湖南有色旗下大部分公司未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向督察组提供的资料敷衍应付。例如,大坊矿业、大万矿业等为应付督察临时“救火”,2023年8月底紧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个别企业甚至弄虚作假。辰州矿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均为督察组进驻前临时编造,原始记录台账被故意撕毁。
总体来看,湖南有色环保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省内18家生产类企业专职从事环保工作的不足30人。虽拥有有色环保研究院等咨询服务类公司,但其中环保专业人才储备并没能与生产类公司形成良好共享或互补。
污染防治不到位
洪江辰州矿产是湖南有色下属企业,因不落实管理要求,曾酿成平溪江洞口段锑浓度异常事件。此次督察发现,类似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在该集团旗下企业大量存在。
污染物直排漏排现象突出。渣滓溪矿业冲渣水罐跑冒滴漏严重,冲渣废水外溢,采样监测显示总锑超标严重;黄金洞矿业多个废石堆场淋滤水直排外环境,其中佑兴隆废石堆场废水排口砷超标。
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金源矿业大量原料和产品露天堆放,矿区及道路积尘严重;渣滓溪矿业鼓风炉烟气脱硫设施存在多处泄漏点,跑气现象严重。
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矿企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采样探头处私设U形管,导致监测数据偏低;部分冶炼厂在线监控数值误差超20%;部分废水处理站反复采集同一批废水进行监测。
非法开采毁林占地时有发生。新龙矿业擅自超批准矿区范围开采锑矿;金源矿业在采矿红线南北侧长期越界开采、非法毁林;辰州矿业非法占用林地修建尾矿库施工便道。
风险控制不到位
“危险废物管理漏洞较大。”督察组指出,湖南有色及下属企业对环境风险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力。
在辰州矿业,砷碱渣管理台账记录混乱,大量含高锑砷碱渣不知去向。在渣滓溪矿业,砷碱渣堆存、运输过程中物料洒落较严重,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湖南有色各矿区大多数尾矿库干滩面未设置降尘抑尘设施,大量含有重金属的尾矿砂随风四起,严重污染区域环境。按照生态环保工作要求,2019年11月底前,湖南有色应编制完成31座尾矿库“一库一册”方案,截至目前只完成20座,完成率仅64.5%,因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此外,湖南有色旗下一批关闭企业遗留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置,部分污染地块没有积极修复、有效管控。
督察组对在湖南有色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企业,并要求企业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