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工作人员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陈奕樊]

华声在线报11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30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李波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蔡文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许又德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慧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付海燕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杨才清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周小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孙建立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副庭长;刘登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李俊颖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买生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方院平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阳叶倩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曾双喜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蔡俊伟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买生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邓克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张少波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唐玉玲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俊颖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杨才清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付海燕的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登辉的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进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陈明灿的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一审:田镇圆 二审:刘乐 三审: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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