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吴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23〕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吴剑波同志任省林业局局长;
免去胡长清同志的省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中杰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敖琢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庭恺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毛良才同志的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志刚同志的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江涌同志的省地方志编纂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伏球同志的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职务;
易放辉同志任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海斌同志任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谭克涛同志的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霞同志任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周志中同志的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罗金铭同志的吉首大学副校长职务;
曾祥君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钢同志的湖南科技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晓萍同志的湘南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黄小益同志的湘南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曹鑫同志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升学同志的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峰同志的湖南医药学院副院长职务。
因企业重组,原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