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来源:华声在线]

(2023年6月29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  蓉为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志华为株洲市商务局局长;

王志强为株洲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海宾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一平的株洲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尹  强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羊  敏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易文胜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庭长;

谭红艳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

颜松喜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罗慧虹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庭庭长;

彭  华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肖  晶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梁雄文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豆华杰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庭庭长;

张树萍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万自力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吴晓斌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小红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罗湘武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包  佶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  强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刘  怡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伍  露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

谢晓红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曾  广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满玖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胤彪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焦平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祁湘清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颜松喜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庭庭长职务;

罗慧虹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树萍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万自力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肖  晶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卢飞虎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邓国平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小平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晓玲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一审:夏博 二审:蒋俊 三审:王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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