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在路上·十年变化看得见】投诉一度三千起,监督之后归为零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燕娟]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廖培

“电梯终于修好了,我们不用再走楼梯耽误时间了。”10月9日早上7点半,株洲市天元区紫竹茗园小区5栋,住在高层又急着上班上学的许女士和孩子出门时,有了这个惊喜发现。

从维修人员口中得知,电梯维修的费用全部由住宅维修资金所购买的电梯保险承担,业主们纷纷感慨,以后再也不用担心电梯“趴窝”而反复折腾了。

这是株洲市纪委监委开展住宅维修资金专项整治后,市民感受最直接的变化。而此前,该栋楼运行长达13年的电梯经常发生故障且得不到有效维修,爬楼的居民怨声载道,腿脚不便的老人和赶早上班上学的住户更是苦不堪言。

在全市,类似的问题很普遍。仅2021年,株洲市长热线关于住宅电梯故障、损坏得不到妥善维修的投诉就多达3033条,一度成为株洲最头疼的民生问题。

“通过紧盯电梯难修现象,纪律监督揭开了问题背后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乱象的‘锅盖子’。”株洲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数据分析研判与深入小区实地调研,发现有些10多年未动过住宅维修资金的小区,维修投诉不绝于耳;而有些维修资金经常使用,且余额少于初缴金额30%的小区,却未按规定补交资金,甚至余额为负数;同时住宅维修资金被职能部门“久借不还”现象十分突出。“这说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维修资金使用审批上存在失职失责现象。”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用问责促履责,对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3名在维修资金使用备案中把关不严、未尽到严格审核职责的领导干部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并督促该中心追回相关部门借用、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和部分业主欠缴的住宅维修资金共计2.29亿元。

同时,派驻监督同步推进,督促该中心修订《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从源头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重新制定《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般使用流程》,用住宅维修资金及储蓄收益为住宅电梯购买商业保险,使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大大简化,缩短了维修“等待期”。

“已购买保险的电梯,曾经居高不下的维修投诉现在变成‘零投诉’了。”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后,用维修资金及收益为住宅电梯购买保险的工作正全面铺开,全市符合“运行5年以上”保险购买条件的电梯有5300余台,目前已为其中涉及投诉的1367台电梯购买了保险并进行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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