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十六条政策措施激励关怀“长沙工匠”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9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邹亚果 刘玮)今日,记者从长沙市总工会了解到,在首届大国工匠论坛召开前夕,长沙市出台《长沙市激励关怀“长沙工匠”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政治关怀、成长激励、生活关爱3个方面,提出16个政策点,涉及学历提升补贴、技能竞赛奖励、在长落户、购房优待、子女教育优待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增强长沙对技能人才吸引力。

措施指出,获评“长沙工匠”的技能人才将获得“长沙工匠”证,个人自主参加本岗位专业学历学习或岗位延伸需求专业学历学习,在获得学历证书后可申请学历提升奖励。其中,大专学历奖补1万元、本科及以上奖补2万元。

针对技能竞赛的奖励同样丰厚,如获得全国一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给予培育企业10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二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给予培育企业5万元奖励。

措施明确,“长沙工匠”本人申请可直接落户,并根据相关政策可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同时,凭证书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

对纳入《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C类、D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的“长沙工匠”,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其中,C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的“长沙工匠”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就读入园,D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的“长沙工匠”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家庭住房等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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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激励关怀“长沙工匠”16条措施

1.颁发“长沙工匠”证。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共同审核,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长沙工匠”颁发证书和电子卡。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2.切实提升政治地位。

注重培养和吸收“长沙工匠”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优先推荐“长沙工匠”为各级党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的人选,畅通其参政议政渠道。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市政协、各群团组织

3.营造全社会关爱氛围。

健全“长沙工匠”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长沙工匠”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学历提升补贴。

鼓励企业选送或“长沙工匠”自主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学习。企业选送“长沙工匠”参加院校本岗位专业学历学习的,企业给予的奖励可作为职工岗位自学成才费用支出,按税法规定在税前列支。个人自主参加本岗位专业学历学习或岗位延伸需求专业学历学习的,在获得学历证书后可申请学历提升奖励,大专学历奖补1万元、本科及以上奖补2万元。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税务局

5.技能竞赛奖励。

一、通过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和培育企业,按参加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类别进行分层分类奖励。对获得全国一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给予培育企业10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二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给予培育企业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按1:1的比例分两年拨付。

二、在全国总工会或国家人社部组队参赛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给予获奖选手所在单位5万元竞赛选手培训补助。

三、在全国总工会或国家人社部联合相关部委、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团体赛选手)中获得前20名的选手给予奖励。第1至3名的选手奖金2万元,第4至10名的选手奖金1万元,第11至20名的选手奖金5000元,给予获奖选手所在单位5万元竞赛选手培训补助。

四、在省总工会或省人社厅联合相关单位、行业协会主办的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团体赛选手)中获得前10名的选手给予奖励。给予第1至2名的选手奖金1万元,第3至5名的选手奖金5000元,第6至10名的选手奖金3000元,给予获奖选手所在单位3万元竞赛选手培训补助。

五、对参加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竞赛,均获得名次的选手和单位,按其获得最高荣誉级别进行奖励,奖金不重复发放。获奖选手无单位的,培训补助按50%的标准补助给获奖选手。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6.科技创新扶持。

对在长沙市优秀职工科技创新项目扶持计划中获评的“长沙工匠”的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并做好全程跟踪服务,给予政策咨询、专利著作权申请、专家评委邀请等专业帮助。支持“长沙工匠”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总工会

7.职业发展激励。

“长沙工匠”优先推荐参加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优先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织的国内技能素质提升培训、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优先推荐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工匠学院的实践导师,优先推荐参评“湖湘工匠”和“大国工匠”。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8.自主创业扶持。

鼓励和支持“长沙工匠”自主创业,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长沙人才政策的“长沙工匠”提供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政府贴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金融办)

9.弘扬工匠精神。

在社区公园规划建设劳模工匠主题墙或文化长廊,在工人文化宫设立劳模工匠陈列馆,开辟线上线下“长沙工匠”宣传专栏,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展现“长沙工匠”时代风采。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市总工会

10.鼓励在长落户。

“长沙工匠”本人申请可直接落户,并根据相关政策可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1.享受购房优待。

“长沙工匠”凭证书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对纳入《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C类、D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的“长沙工匠”,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对长沙市范围内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长沙工匠”,给予5000元奖励,且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积金中心

12.享受教育优待。

对纳入《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C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的“长沙工匠”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就读入园,D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的“长沙工匠”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家庭住房等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享受交通优待。

“长沙工匠”本人凭证可免费乘坐市内轨道交通工具和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国资委

14.享受职工疗休养。

“长沙工匠”每两年内享受至少一次市或区县(市)或本单位提供的免费职工疗休养服务。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

15.提供健康保障。

倡导市级三甲公立医院开设绿色就医通道,“长沙工匠”持证可在设有挂号、收费、取药“优先窗口”的医院享受优先服务。鼓励所在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长沙工匠”优先享受地方工会组织的心理健康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长沙工匠”统一纳入长沙市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保障范围,其个人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金,由所在单位工会缴纳,所在单位没有加入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工会缴纳。“长沙工匠”因大病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的,可申请享受工会救助帮扶。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

16.丰富精神生活。

“长沙工匠”本人每年可凭证免费进入全市各国有景区(点)、公园、旅游场所游玩,免费进入我市各级工会管理的工人文化宫运动健身,免费或优惠享受公共文体场馆提供的文体服务;优先享受各级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提供的免费电影、文艺演出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

(一审:黄娟  二审:彭治国  三审:张军)

相关专题:匠心逐梦 强国有我——首届大国工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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