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严格落实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制度。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参保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未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