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条硬措施助力衡阳服务业

[来源:衡阳日报] [作者:向吟吟]

我市出台相关实施方案,为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39条硬措施助力衡阳服务业

■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向吟吟

近日,我市印发《衡阳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发挥财税、金融、就业及精准疫情防控等政策的协调效应,积极帮助服务业恢复发展。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吸纳就业和保市场主体的关键。为落实好国、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该方案。

“针对普遍面临的消费市场萎缩、经营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平台佣金高企、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39条政策措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9条政策措施,既有普惠层面的纾困措施,也有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扶持措施,还有对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和政策保障措施等具体要求;既有国家已明确的政策措施,又有省里配套细化的政策措施,还有结合我市实际新增的政策措施。

普惠性帮扶上,新增四条本地纾困扶持措施

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方面,针对服务业领域所有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定了包括减税降费、就业扶持、房租减免、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电力支持等15项纾困扶持政策措施。

比如,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市内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推行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和“首违不罚”等。

其中,结合衡阳实际,《实施方案》新提出了四条政策措施:对存在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服务业企业,申请资料齐全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级层面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推送至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进行省级复审,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区域内年度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水、气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困难的服务业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对服务业小微企业新增供水、供气工程安装费用减免20%。

行业帮扶上,对应急保供、重点培育等名单企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疫情暴发两年多来,服务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尤为突出,以餐饮、零售等为代表的接触型服务业冲击最大。”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实施方案》提出包括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补贴一半、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优化餐饮业保险服务、引导增加旅游企业信贷支持等13项纾困扶持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给予餐饮、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对餐饮企业、零售企业、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对于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为餐饮、零售企业等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在旅游业方面,《实施方案》提到,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维持80%的暂退比例,对吸收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办好首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衡阳系列活动,开展“引客入衡”“送客入村”等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渡过难关。

同时,针对交通运输业,《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阶段性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等8项具体举措。

抓好执行落实,推动扶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当下,《实施方案》也对服务业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出了要求。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

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基础上,《实施方案》对服务业提出了三条更加精准的防疫要求: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

此外,还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工作分工,要求建立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台账和工作总结情况报送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力度等多个方面保障措施,要求进一步抓好政策执行落实,推动服务业扶持政策尽快落地、尽快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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